施政報告2025|設「部門首長責任制」 失職公務員可被扣糧、革職

撰文:王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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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7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公布「部門首長責任制」細節。當部門出現問題,會按照公務員犯事的大小輕重程度,分兩級制調查,釐清責任誰屬。輕則由部門首長負責,查找不足並改善,按照公務員管理制度對過失人員作出行政或紀律處理。

如部門出現嚴重問題,或有跡象顯示可能涉及部門首長,將設獨立調查小組負責,由現有的「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擴大職能處理,可邀外部專家參與。後果包括警告、譴責、不獲增薪、降級、扣薪、勒令退休以至革職等。

2025年9月17日,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廖雁雄攝)

設「部門首長責任制」 李家超:公務員多 難免出問題

全港公務員共17.3萬人,李家超認為為數不少,難免會有個別部門出現問題。因此必須及時查找原因並糾正,防止個別問題影響社會對政府的整體信任,且避免對廣大盡忠職守的公務員造成不公。

為加強高級公務員管理責任,銜接司局長政治問責與執行政策的公務員行政問責,釐清雙方角色,李家超在《施政報告》提出設立「部門首長責任制」,解釋雖然部門首長一向對部門表現負上責任,但政府至今未將有關責任整體制度化,形容建立清晰的「部門首長責任制」具關鍵意義。

2025年9月17日,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設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加強公務員責任制度。(梁鵬威攝)

兩級制常設獨立調查小組 調查各級公務員包括首長

調查機制分兩級制,按嚴重程度劃分。

第一級:一般性質問題的調查工作,由部門首長負責,查找不足並改善,按照公務員管理制度對過失人員作出行政或紀律處理。若涉及嚴重系統性問題或可能牽涉部門首長時,則啟動第二級獨立調查機制。

2025年9月17日,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設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加強公務員責任制度。(梁鵬威攝)

第二級:部門出現嚴重問題,或涉及廣泛或重複性的系統問題,或有跡象顯示問題可能涉及部門首長的角色時,調查由專為責任制設立的調查小組負責,查找不足與釐清責任。

該小組是常設隊伍,隨時候召,並獨立於政府系統,確保調查公正獨立。小組可調查任何級別公務員,確保調查全面。由於小組了解政府一般運作,確保調查能有效率地盡快完成。

2025年9月17日,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設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加強公務員責任制度。(梁鵬威攝)

獨立調查小組可邀外部專家參與

獨立調查小組透過擴大現有「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職能處理調查工作,目前委員會由一位主席及兩至八名委員組成,未來可邀請外部專家或跨部門人員參與,確保調查獨立性與效率。

政府將根據《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條例》以附屬法例形式訂立規例。當出現嚴重問題時,需由局長向司長匯報,並獲同意後啟動調查,司長亦可主動指示啟動程序。

2025年9月17日,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設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加強公務員責任制度。(梁鵬威攝)

公務員評核機制更嚴謹 區分人員績效等級

《施政報告》又建議公務員評核機制要更嚴謹,有效區分人員績效等級。各司局長除按現行機制評核高級公務員外,亦須督導轄下部門做好人員管理、調配晉升及紀律跟進工作,以持續提升部門效能,公正處理表現不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