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田北辰:原址重建點解被排除?有183戶堅持選項就起一幢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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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的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不包括原址重建。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今天(22日)表示,方案最大問題是沒顧及只接受原址重建的居民想法,重提自己早於一月建議政府「逐幢樓去計」,意思是「夠一幢就起一幢,夠兩幢就起兩幢」,如今有9%、183戶堅持只接受原址重建,倡興建一幢樓便解決問題。
政府不考慮原址重建指時間過長
政府今日宣布不考慮原址重建住宅方案。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指,難有一個方案滿足居民不同訴求,若原址重建,政府之前預計3年處理業權,18個月內完成分清拆,重新起樓4至5年,需時9至10年,加上遺產承辦需時長,「立法會上議員都講可能太樂觀」。另外,若災民在另一地方長時間居住,可能與該地方建立感情聯繫,有很多因素要考慮。
有傳媒提問原址重建能否只起兩三棟滿足想要重建的災民需求,黃偉綸強調重建時間非常長,要處理業權、清拆、起樓。對於僅接受原址重建的9%的居民,政府希望盼透過溝通,取得共識,例如提升收購金額。
原址重建點解被排除?等得耐唔耐及複雜與否係居民嘅決定 ,政府講清楚後應全力以赴,彌補過失。
田北辰在社交平台表示,政府不考慮原址重建的原因分別是需時好長,以及業權、契約、法律等問題複雜。針對時間問題,他說政府如果說清楚而堅持的居民仍然願等,「呢個就當佢哋自己要考慮嘅嘢。」至於業權等複雜問題,他說居民知道有何困難,他們自己要考慮。他說今次事件政府要負好大責任,處理業權契約複雜問題是政府應有之義,為自己的責任作出補救。
居民喺呢個災難已經承受好多,如果有人堅持呢個心願,政府做到都應該盡力去做,算係彌補過失嘅一部份。
他說尊重選擇是香港核心價值,政府與特首都多次表明,只要居民知道所有時間、程序問題,政府就應該尊重,除非有完全解決不到的技術問題,但到目前為止都聽不到有說服力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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