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制訂國安附例非「突襲」 法律須因應新風險持續完善
特區政府本月初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附屬法例,列明行政長官在認定案件涉及國安的情況下可發證明書,使刑事案審訊程序按國安案處理。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再為此解畫,指政府有憲制責任持續完善法律制度,強調並非「突襲式」立法,當初訂立維護國安條例時亦不存在「漏招」。
林定國在本屆政府上任四周年之際接受多個傳媒訪問,被問到本港國安法例是否已完善、未來是否有其他修訂方向,林定國稱他沒有水晶球,難以作出預估。除了國安附例,當局今年3月亦修訂《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 林定國指是因應時局變化,應對風險。他強調,目前本港的國安法律已比五年前更完善,但仍要居安思危,在必要時因應新的國安風險,持續完善相關法例。
理解大眾關注 林定國:持續做好解說排除誤解
林定國又說,理解大眾對國家安全法律的關注,未來會持續做好解說,排除不必要的擔心或誤解。針對外界對最新附例的憂慮,包括當局會否於案件上訴階段發證明書,使審訊受影響,林定國解釋,上訴程序並非重審,法院只會考慮原審法官是否犯錯或用錯法律原則,不會聽取新證據,客觀上看不到發出證明書會如何影響上訴機會。他補充,判斷一宗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按常理不會到上訴階段才知道。他又重申,訂立附屬條例,不會造成「莫須有」罪名。
我想像不到怎會有莫須有這個罪名。整個附屬法例不存在創造任何新的罪名,甚至不會把現行一些罪名的刑罰加重 ,怎樣會出現所謂莫須有呢?
香港法治排名低? 林定國:部分評分主觀,不太公平
香港在「世界正義工程」去年公布的「全球法治指數」中,於全球143個國家和地區中位列24。林定國表示,本港整體排名高於包括美國在内的不少西方先進經濟體,而且該指數個別評分涉及主觀因素,對香港不太公平,但他承認評分反映事實與外界觀感存在落差,政府會正視並努力對外解說。
談及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判囚20年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林定國表示,法庭在判刑時有充分考慮外界提及的健康因素。案件審訊期間,家人多次表示78歲的黎智英健康欠佳,外國亦有聲音要求港府以人道立場批准其假釋,但法官在判刑時表明,醫療報告顯示黎健康穩定,而且在獄中獲足夠醫療支援。
林定國重申,律政司不會隨便提出檢控,所有國安案件都是依法辦事,必須尊重法院的判決。
因應AI應用成立跨部門小組 研是否修例或立法
現屆政府任期只餘一年,林定國受訪期間被問到會否爭取連任,甚至爭取更上一層樓,他回應指目前想專心做手上工作,「冇認真去諗呢個問題」。至於未來立法工作,他表示,明年是香港回歸30周年,希望可在任内完成法律適應化的工作,令本港法律能配合「一國兩制」的憲制秩序,另外亦計劃完成仲裁法律的修訂。
他又透露,律政司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協調各政策局檢視現行法律配套,研究是否須因應人工智能發展進行修例或立法。他解釋,其些人工智能應用如利用深偽技術行騙等,具備傷害性,或需透過立法監管,但亦有部分範疇可透過制定指引或教育宣傳來應對,當局將視乎風險程度採取恰當方法處理,在規管科技與促進技術發展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