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法令手機不得標示「中國台灣」否則禁售 原來因為華為?

撰文:李家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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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針對手機及平板電腦等電子設備標示「中國台灣」問題再下重招,若不改正,將會廢證禁售,違法輸入、販售業者會被罰最高30萬元新台幣(港幣約8萬元)。

去年底,華為(HUAWEI)P30、P30 Pro、nova5T等3款在台灣銷售手機,被發現更新系統時突然把「來電紀錄」、「時區設定」、「軟體保固地區」等資訊中的「台灣」改成「中國台灣」,在當地引起爭議。

台灣禁手機及電子產品標示「 中國台灣」 強硬聲明維護尊嚴

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當時立即要求相關產品下架,指明即日起手機及平板產品須正確呈現「台灣」標示,否則撤銷認證。華為台灣總代理訊威技術總經理雍海亦強調會遵守並配合台灣法令,後來華為未再繼續出售該3款手機。

(資料圖片)

NCC昨日(3月11日)更通過修正草案,未來手機、平板設備若在產品與包裝上標示「中國台灣」字樣,將禁售甚至廢止審定證明。

為確保未來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相關韌體或軟體之顯示不再發生標示「中國台灣」等誤導或貶損我國國格之情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1)日第900次委員會議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20條修正草案……
近期部份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標示「中國台灣」,損害我國家尊嚴及使用者權益。為避免未來類似情事再次發生,已修正終端審驗辦法,增訂第20條第2項第4款規定,以完備法制、擴大適用範圍至所有電信終端設備。

NCC指明,待完成修正案,「已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之本體、說明書、包裝盒、內建韌體或軟體之熒幕顯示,有損害我國國家尊嚴之情形,經限期改正仍拒不改正者,NCC或原驗證機構將予以廢止其審定證明」。

(NCC)

修正草案最快2個月內上路,意味可能於5月中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