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阿叔太子巴士站前坑渠小便 網民斥缺德:屙完仲要揩落站牌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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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任何原因,都不應該當眾小便!前灣仔區議員梁柏堅近日在社交平台分享影片,顯示有大叔在太子彌敦道巴士站候車期間,當眾小便到馬路坑渠,事後又將右手摸向旁邊的站牌,引來網民批評他行為極不衛生,「仲攞個牌嚟抹手,cXs」、「我唔敢再摸站牌」;另有留言指出,「路邊係雨水渠,唔係污水渠。雨水污水,不同流不合污」。

有大叔在巴士站候車期間,往馬路的坑渠小便。(「threads@pakkin_leung」影片截圖)

根據香港法例《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任何人不得在街道、公眾地方或公眾看得見的地方大小便,初犯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

現場是太子彌敦道、近旺角警署對出的巴士站,有大叔候車期間往馬路的坑渠小便。(「threads@pakkin_leung」影片截圖)

阿叔太子巴士站候車 往路邊坑渠小便射出「水柱」

梁柏堅於周四(8月13日)在threads上傳影片,可見現場為太子彌敦道、近旺角警署對出,當時正值晚上時份,1名體型肥胖的光頭大叔站在巴士站,向地下射出「水柱」往馬路的坑渠小便,他之後貌似提起褲襠,右手隨即摸向旁邊的站牌。

大叔整個人搖擺不定,未知是否喝醉酒,但其時馬路有男子騎單車駛過,行人路亦有女士經過,若然旁人從正面看見大叔小便,畫面實在令人尷尬。

大叔往馬路的坑渠小便,地面被弄濕。(「threads@pakkin_leung」影片截圖)
大叔提起褲襠後,右手隨即摸向旁邊的站牌。(「threads@pakkin_leung」影片截圖)

梁柏堅之後在帖文不禁嘲諷稱,「Ching(師兄)有料,究竟要累積幾多經驗先至可以做到咁自然、咁神不知鬼不覺」,並透露大叔之後搭乘往葵涌安蔭邨的35A路線巴士離去。

網民斥大叔缺德:隻手仲要揩落隔籬站牌

許多網民紛紛批評大叔行為嘔心,「我以為佢恰眼瞓,再睇下你啲字,再睇多次條片先發現」、「唔怪之得咁臭」、「屙完隻臭手仲要揩落隔籬站牌」、「我唔敢再摸站牌」、「對鞋又通窿,實有啲彈到」、「係咪飲醉?都係缺德㗎啦」、「再見到呢啲人大聲喝到佢整返濕自己!」。

網民指雨水有別污水 譴責往坑渠小便行為

有人就覺得難以評論大叔是否完全缺德,「佢又射落坑渠,都唔知話佢有定無公德心」。不過有網民明確指出,「路邊係雨水渠,唔係污水渠。雨水污水,不同流不合污」,認為雨水有別於污水,意指大叔行為明顯不恰當。

根據香港法例第132BK章《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8(1A)條,任何人隨處大小便,初犯者最高可罰款5,000元。(《國產凌凌漆》截圖)

公眾地方隨地大小便 可被罰款5,000元

根據香港法例《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8(1A)條,任何人不得在街道、公眾地方或公眾看得見的地方大小便,初犯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其後再犯則可被罰款1萬元。

或會觸犯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

另外,當眾便溺亦有機會構成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根據法例第228章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條,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公眾或無掩蔽的地方或其他不適當的地方大小便,有機會觸犯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000元或監禁3個月。

相關文章:東涌輪椅阿伯站起來!吸煙後走到牆角疑露體小便 街坊斥:慣犯嚟

任何人都不應隨處便溺!有街坊在Facebook群組「東涌friends club」上載2張照片,其中1張顯示1名阿伯坐在輪椅疑似吸煙,另1張則見到他能站起來,走向牆角疑露體小便。樓主批評「有冇人認領返阿伯返屋企同睇醫生?」,質疑對方「一係條嘢有事,一係個腦有事,對腳就反而冇咩事」,意指阿伯沒有公德心。

阿伯坐在輪椅疑似吸煙。(Facebook群組「東涌friends club」圖片)

網民聲稱認得出圖中阿伯

網民看照片後紛紛狠批該名阿伯,嘲諷他既坐輪椅,但又能站起走動,「嘩,神蹟呀!」,又指他疑似望鏡頭,毫不懼怕,「影咪影怕你影咩」,不少人直斥「阿伯好過份」。

有人則聲稱認得出該名阿伯,「呢個阿伯慣犯嚟」、「成日喺雍逸樓對出個羽毛球場揸住佢架戰車不停咁兜圈食煙,一支接一支,最鍾意就係喺啲小朋友放學嘅時候喺入邊玩,佢就喺入邊食煙,跟住隨地吐痰」。更有網民指出,坐輪椅未必代表雙腳完全失去活動能力,「但周圍屙就一定唔得」。

阿伯起身走向牆角,疑露體小便。(Facebook群組「東涌friends clu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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