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男車廂吸電子煙 乘客報海關:當自己屋企? 網民斥自私放毒
繼日前有女子於港鐵車廂公然吸食電子煙至少5分鐘被其他乘客指摘,網上再流傳另1段男子於港鐵車廂吸食電子煙影片,拍片乘客狠批「當自己屋企呀?」,並稱該男子乘搭東鐵綫到達口岸過關到內地,她已就事件向海關舉報。
網民批評,「咁揚㗎咩,電子煙禁咗啦喎」、「乜而家香港潮流係地鐵食電子煙嘅咩?點解可以幾日內兩單?」、「放毒氣,仲喺成排人面前吸真係囂張!」,又認為拍片乘客應當場出聲制止,「奇怪今次成車居然冇人出聲,少咗早兩日嗰啲正義麻甩佬」。
有港鐵乘客9月8日於Threads發文發片,影片見到港鐵車廂內有名年輕男子坐在近車門座位,用左手物品遮擋右手拿着的電子煙,隨後拿起電子煙吸食,吞雲吐霧,當時有乘客坐在其身旁或站在附近,但無人出聲制止。
港鐵男子車廂吸電子煙 乘客報海關
樓主於帖文怒斥,「咩料啊?大佬,當自己屋企呀?」,並稱「(該男子)準備過關返大陸,我先報海關,佢行我後邊」。
網民怒斥:車廂食煙自私精
「真係好賤,又喺車廂食煙,自私精」
「其實真係唔明食電子煙嗰啲人,點解可以覺得唔會影響到人?佢係唔臭嘅,但係聞落去真係唔舒服,有啲人聞到,個頭會好痛」
「放毒氣,仲喺成排人面前吸真係囂張!可能唔係電子煙咁簡單,係上咗癮嘅依托咪酯」
「咩生物嚟㗎,而家啲人真係好無意識喎,罰你幾差嘢睇你仲敢唔敢地鐵當自己屋企嗱」
網民籲要當場向港鐵職員舉報
「出聲啦!點解淨係影呀」
「要學另1條片個大叔咁,怒片佢!」
「有啲人係要出面問候,明?你出得po人哋都走咗啦」
「有冇人幫手都會即時大鬧,制止咗先,立即call職員!」
在港鐵吸煙可罰款5,000元
根據《港鐵附例》第23條「禁止吸煙」,凡藉告示而禁止在鐵路處所的任何其他部份吸煙,則任何人不得在該部份吸食或攜有任何形式的已燃點的煙斗、雪茄或香煙或無遮蓋火焰,違者最高罰款5,000元。
香港全面禁電子煙 隨身攜帶電子煙亦違法
2026年4月30日起,《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針對另類煙用物質的修訂正式生效,任何人不得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支和草本煙,即使只隨身攜帶而未有吸食或使用,亦屬違法。
管有少量另類煙用物質(即不多於5個煙彈、或5毫升煙用物質、或100支加熱煙支、或100卷草本煙)並用作非商業用途,定額罰款港幣3,000元;或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港幣10,000元。
管有多於上述數量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即屬增責因素,須以檢控形式而非定額罰款處理。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