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18年終獲批移美!女生難捨男友 最終決定取綠卡:唔想老咗後悔
一張等了18年的美國綠卡,與一段維繫多年的感情,如果不能同時兼得,該如何選擇?本港有女生近日在Threads分享人生難題,透露家人早在她出生時已代為申請移民美國,「(今年)4月嗰陣收到封美國領事館寄嚟嘅信」、「等咗18年𠵱家先批」。然而,前往美國意味着要與同居多年的男朋友展開長達5年的異地戀,令她難以抉擇,「究竟點好」、「但長遠咁睇,究竟仲值唔值得留喺香港?」。
帖文引來許多網民留言,很多人支持樓主前往美國:
「男朋友可以分手,綠卡係一世」
「拎完想去邊都得,有心嘅邊度都維持到戀情」
「一定去,機會難得,有緣人異地戀都可以,無緣同一個地方都可以分」
亦有人質疑樓主不想移美,認為毋須浪費時間:
「美國係幾好,但係你冇即刻諗住去,即係話你都唔想移民,有冇美國國籍對於你根本冇分別,去嚟做咩?」
更有人建議樓主可以嘗試短時間留在美國,如果認為不適合,可以立即回港:
「你想得太長遠,我覺得你去半年看看先再打算」
「你可以試咗先,過咗嚟試吓適唔適應、睇下搵唔搵到工、生活得開唔開心,呢啲1至2年都體驗到出嚟,真係唔得咪放棄,唔使5年啊,唔好浪費一個機會」
難以適應與男朋友分隔兩地
樓主補充,家人與男友一直尊重其意願,將決定權完全交給她,並不存在親友施壓的問題。真正令她感到掙扎的,是難以適應與男朋友分隔兩地的生活。她自述有分離焦慮症,與男朋友同居多年,早已習慣對方在身邊,「唔習慣冇咗佢嘅生活」,他們交往多年依然幸福,雙方亦一直希望努力裝備自己,為未來建立家庭做好準備。
最後樓主稱「多謝咁多網民嘅意見,我決定拎綠卡,唔好錯過呢個機會,趁後生咩都要試,唔係老咗就後悔」。
究竟移民美國是否真的需要等待18年?根據美國國務院2026年10月公布的移民簽證排期表(Visa Bulletin),親屬移民輪候時間因申請類別及出生地而異,部分類別排期確實可以長達10多年。
以香港出生、一般適用的「全球其他地區」配額為例,美國公民為兄弟姊妹申請移民的F4類別,當月最後批准日期為2011年10月22日,意味着正處理約15年前優先日期的申請。至於美國公民為已婚子女申請移民的F3類別,最後批准日期為2014年10月22日,排期亦相當漫長。美國公民為21歲或以上未婚子女申請的F1類別,以及綠卡持有人為21歲或以上未婚子女申請的F2B類別,排期則分別推進至2020年1月及2019年8月。
獲美國移民簽證非等於正式取得公民身份
不過,上述日期僅反映當月簽證名額處理進度,並不代表新申請人只需等待相同年數。實際輪候時間亦會受到簽證配額、申請數量及政策變動影響。由於樓主未有透露具體申請類別,因此無法確認她等待18年的原因。
另外,獲批美國移民簽證與正式取得美國公民身份並不相同。根據美國國務院資料,移民簽證一般有效期最長為6個月,獲批人士必須在簽證到期前入境美國,並經批准入境後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綠卡持有人須至少5年連續居住
取得綠卡後,亦不代表持有人可以長期在海外居住而不受影響。離境時間過長,可能影響永久居民身份及日後入籍資格。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指出,一般綠卡持有人須符合至少5年連續居住等條件,並在相關5年期間實際身處美國至少30個月,才可按一般途徑申請入籍,另須滿足其他法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