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障礙母受壓殺歲半女 指夫迷打機兼遭追債滋擾 判12月醫院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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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適應障礙的年輕母親,帶著歲半大女兒離家後,涉向女兒下毒並把她勒死。母親早前承認誤殺罪,案件今(26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陳嘉信透露,被告指丈夫沉迷打機,不理女兒,她又因與夫同欠債,並有「大耳窿」上門淋紅油滋擾而受壓,她因而和女兒搬至劏房,並萌自殺念頭。法官形容本案屬不幸,根報告建議判被告12個月醫院令。

女被告劉家琪,27歲,家庭主婦,原被控一項謀殺罪,指她於2022年4月23日在北角英皇道麗宮大廈一單位,謀殺女嬰羅玥甯。她否認謀殺罪,控方基於減責神智失常,接納被告承認誤殺。

女被告劉家琪在北角麗宮大廈單位內誤殺其歲半大女兒。(陳浠文攝)
事件發生於北角麗宮大廈的劏房。(陳浠文攝)

曾遭大耳窿上門淋紅油

法官判刑時透露,被告曾任保險,直至結婚。案發時正值疫情,丈夫失去工作,家中頓失經濟支柱,其後覓得廚師工作。此外,丈夫沉迷「打機」,不理女兒。法官又指,被告的壓力包括她和丈夫欠債,受「大耳窿」滋擾。被告更改電話號碼亦沒有用,其住所曾遭上門淋紅油並有報警,被告因此和女兒搬至劏房。她約於2022年4月,萌生自殺念頭。

為減低復發風險建議判醫院令

兩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案發時患有適應障礙症,可能嚴重削弱被告的判斷和控制能力,令她帶同女兒自殺。雖然被告的精神狀況近月已穩定,但為減低復發和自殘的風險,建議判9至12個月的醫院令。

法官形容本案屬不幸,認為判處被告醫院令是最好的處理方法,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醫院令12個月。

被告原與丈夫於夫家居位

案情指,案發時24歲的女被告,於2020年7月和丈夫結婚,並於同年9月誔下女兒。被告一家原本居於將軍澳,和家翁、家姑同住,各人關係大致融洽。被告和女兒於2022年3月搬到北角麗宮大廈的劏房單位。被告丈夫未有跟從,但間中會到單位探望妻女。

家翁家姑上門造訪揭發

被告家翁原本於2022年4月22日到單位接孫女到他們家暫住,但未能聯絡被告。家翁和家姑遂於4月23日晚上往找被告,但無人應門。其後,被告從單位把鎖匙拋出,兩人隨即以鎖匙開門,發現被告躺在地上,不能說話,女兒在床上已沒有呼吸和脈搏,四肢變得僵硬和咀唇變紫。

女嬰頸部有紅印

救護員到場時,女嬰已無生命跡象;被告的頸部則有紅印,地下有破爛的索帶。被告送院救治後被捕,警誡下未有回應。

被告手機內有文件稱和女兒一同離開

警方在被告手機內發現兩個文件,其中一份指被告感到抑鬱,不知道怎樣繼續下去;另一份文件則寫上被告做了錯事,感到悽慘,並指決定「和女兒一同離開」。

留遺書拒絕解剖驗屍

警員在單位內發現兩封遺書,其中一封遺書指,被告決意尋死,並會帶同女兒離開,另一封遺書則指,被告拒絕她和女兒死後被解剖驗屍,兩人的死因為中毒和窒息。

女嬰血液有兩種可以昏迷和抽搐藥物

法醫指,女嬰的臉部充血等,是因頸部持續受壓,屬窒息的跡象。此外,女嬰的血液發現兩種藥物Chlorpheniramine(氯苯那敏)和Naphazoline(萘甲唑啉)。兩種藥物結合的效應可達致昏迷和抽搐,最終引致死亡。法醫認為,女嬰的死因為兩隻藥物的不良反應,以及嘴部和頸部受到壓力。

案件編號:HCCC3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