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疑被箍頸後亡 涉案警不服死因庭再裁非法被殺 再提覆核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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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陳輝旺2012年因車資問題與客爭執,警方介入調查時,警員把陳押上警車時,陳的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其後死亡。事件經歷兩次死因研訊,陪審團均裁定陳「非法被殺」。曾作供聲稱只「掂」過陳頸的警員林偉榮,日前(28日)再入稟高等法院,就今年5月陪審團所達成裁決再提司法覆核,司法機構暫未有就聆訊排期。
要求覆核裁決前不能採檢控行動
申請人林偉榮,答辯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死因裁判法庭。林在入稟文件要求推翻死因庭就陳輝旺被裁定「非法被殺」的裁決,並要求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律政司在司法覆核有結果前,採取任何檢控行動。
死因庭兩度裁定陳非法被殺
事件發生於2012年11月11日晚,的士司機陳輝旺(65歲)在九龍西區過海隧道口被捕時,陳曾作出反抗,需警員合力押他上警車,期間陳疑被傷及頸椎,他被送院後全身癱瘓,並在同年12月12日離世。死因庭先後在2018年,及2025年5月作聆訊,兩次均在陪審團裁決定裁定陳死於「非法被殺」。
林認為裁決不合法求覆核
警員林偉榮在今次要求司法覆核的文件中,認為2025年的裁決不合法,認為對事實的裁斷出錯,或沒有考慮相關的事實;同時亦認為裁決不合理,認為陪審團沒有平衡相關的考慮因素,或在推論的邏輯上有誤,或根據不充足或錯誤的事實作裁決,同時亦認為程序有不恰當之處。
高院官曾指需具犯罪意圖才能作這裁決
這事件在2018 年的死因研訊中,林作供時曾提過有箍陳的頸,陪審團達成 3 比 2 裁決裁定陳「非法被殺」。林於 2019 年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法官認為須具犯罪意圖,才能作出這裁決,認為時任死因裁判官有錯誤引導陪審團之嫌,裁定林的覆核勝訴,並在2022 年下令聆訊需重審。
林在重審改稱掂頸並無箍頸
案件至2025年作第二次展開研訊,林再作供時,曾稱他只是「掂」到陳的頸,並強調他當時並無箍過陳的頸,惟陪審團最後仍達成4比1的裁決,裁定陳「非法被殺」。
案件編號:HCAL 240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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