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巴士戴安全帶|陳美寶:不是為了懲罰乘客 情理法兼備執法
強制戴安全帶的新例今天(25日)起生效,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否則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新措施不是為了懲罰乘客,初期以教育和宣傳為主,會情理法兼備、人性化執法。
警方表示,如需執法時,將會採取法理情兼備的方針,因應實際情況及考慮相關人士提出的辯解,再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陳美寶在無綫電視節目《講清講楚》中表示,強制乘客佩戴安全帶是為了保障安全,參考了外地,以及2018年大埔公路翻九巴交通意外的調查委員會,也作出相關建議。她說,推行初期以教育和宣傳為主,在執法時一定確保情理法兼備,希望人性化。
我們推出這個政策,不是為了懲罰乘客。
陳美寶表示,法例加入合理辯解條款,舉例有不能預見情況,或有特別原因,如出現緊急情況、造成乘客不適或類似情況,通知司機,可能要將車輛駛至路旁處理,以上緊急或突發情況,都可以理解為合理辯解。
強制巴士戴安全帶新例在城巴實施大致暢順
城巴發言人表示,已加派前線人員於各主要巴士總站、口岸及機場等,提醒市民及遊客在上車後須佩戴安全帶,並增設流動告示牌,於法例實施初期加強推廣。此外,全線車隊車頭擋風玻璃將設特別告示,提醒乘客佩戴安全帶。截至目前,新法例在城巴車隊的實施大致暢順。
目前,城巴約800輛巴士已在全車所有座椅或上層所有座椅安裝安全帶,公司會定期全面檢查及保養安全帶,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為確保前線團隊了解法例詳情,公司已為車長制定並發放內部指引,以及針對不同場景的建議處理方法。同時,車廂的智能系統已加入特別廣播選項,讓車長可以在必要時啟動廣播,提醒並鼓勵乘客佩戴安全帶。
公司將繼續密切留意法例實施初期的營運情況,以及前線團隊及乘客的意見,繼續致力於提升行車安全。
警方:如需執法會法理情兼備 考慮辯解決定是否檢控
警方早上於多區大型交通交匯處及旅客乘車熱點加強宣傳,期間向司機及包括旅客在內的乘客派發海報、傳單及椅背貼等宣傳刊物,提醒相關法例要求。
如需執法時,警方將會採取法理情兼備的方針,因應實際情況及考慮相關人士提出的辯解,再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法例生效初期,警方會繼續以宣傳教育為主,聯同運輸署、道路安全議會及相關持份者持續宣傳及教育,讓市民養成自覺佩戴安全帶的習慣和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