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經貿辦案|袁松彪衞志樑協助外國情報機關等2罪成 即時還押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及英國邊防入境人員衞志樑,涉在英為港府收集在英港人情報,並涉助內地女商人鄒田甜等人越洋在英向移英港人鄺文琪追債,被指違反英國《國安法2023》下的法例,衞另涉利用其職位,不當使用內政部的資料庫系統,疑用以搜查他人資料等,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兩人否認全部指控,自辯時均稱與經貿辦無關,案件在倫敦中央刑事法院審理近兩個月,12名陪審團在4月29日起退庭商議6天,以10比2大比數裁定兩人協助外國情報罪成,並一致裁定衞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亦罪成,兩人即被還押,案件押後至5月15日再訊。
至於人被控的一項同屬《國安法2023》,涉外國干項的罪名,即涉及移英港人鄺文琪追債的控罪 ,陪審團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控方隨後亦表示不會申請重審。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案件由開始至今,特區政府一直明確指出案件所涉的指控與特區政府和駐倫敦經貿辦絕無關連,亦從來不是涉案方(party to the case)。我們堅決反對所有對特區政府和駐倫敦經貿辦的不實指控。
兩被告共被控3項罪名 所涉國安法2023年生效
兩名被告:袁松彪,66歲,香港退休高級警司,案發時為經貿辦的行政經理,及衞志樑,38歲,兩人均持有香港及英國護照。他們同被告一項協助外國情報機關,及一項涉外國干預的罪名,兩罪均屬英國《國安法2023》的罪名,最高刑罰為入獄14年。衞另涉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英國《國安法2023》是一條於2023年12月20日才在英國生效的法律,這法例所涉及的層面,不僅針對國家指令,更擴及個人主動為國家意圖而行事,法例又指明,任何人若協助外國情報機關,涉及英國相關行為,並令英國的安全利益受損,均屬違法;而干預行為則可指任何違法或具威逼性的行為,無需有損英國國家利益。兩罪最高刑罰為判監14年。
本案原有第三名被告Mathew Trickett(38歲),他在2024年5月12日被起訴後,獲法庭批准保釋,同月19日在公園被發現死亡,當地警方指其死因無可疑。
移英港人住所遭硬闖後被捕 衞志梁被指助富商追債
案情指英國警方於2024年5月1日晚上,在約克郡指衞志樑、Mathew Trickett等多人,疑闖入移英港人鄺文琪的住所,警方翌日清晨在袁松彪於倫敦的住所拘捕袁。
控方指衞被捕時,疑為內地女富商鄒田甜工作,助鄒向其前下屬鄺文琪追債。鄒因懷疑鄺盜取其公司逾1億元後,鄺於2023年12月,以BNO簽證移居英國。之後鄒在港找人,展轟聯絡上袁及衞等人,找出鄺在英的地址,衞等人並於2024年4月30日至5月1日期間,登門找鄺,並最終進入了鄺的住所。
英警指衞在微信群組交流情報 成員包括香港退休警察
英國警方向各人調查時,發現衞自2020年起,加入了一個名為「鷹角人力資源公司」的微信群組,當中有逾7000條訊息,成員包括多名前香港高級警務人員。衞曾在該群組內,分部移英港人的資訊,包括有部份人士的護照號碼,衞亦提及他曾在2022年與被港府通緝的羅冠聰、鄭文傑等人會面。
控方指,群組訊息曾提及每月以5000鎊(約5萬港元)聘請衞,要衞提供情報。但這安排在2021年7月起終止。在相約時間,衞開始與在倫敦經貿辦工作的袁松彪有更多交流。訊息顯示,衞一直有向袁提供一些他懷疑為「黃絲」的港人資料予袁,但袁有時並無回應。
衞成立保安公司 曾向駐倫敦經貿辧提供服務
衞於2023年3月更成立了一間保安公司,經貿辦多次聘用衞的公司作保安工作,例如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與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分別在2023、2024年訪英時,都是由衞的公司提供貼身保安服務。
2023年11月期間,羅冠聰曾到牛津出席辯論會。控方指,衞曾叫Mathew Trickett找人跟蹤羅,Mathew之後派人追蹤羅,並有拍片,該影片後來經衞轉發結袁。另外,衞亦被指曾叫AI系統ChatGPT設計追蹤羅的方案。
袁被指向衞通報富商追債消息 共同策劃上門討債
根據案情,約在2024年1月,袁透過在港的前同袍卓永祥,得知鄒田甜懷疑其前下屬鄺文琪偷了公司逾1億元,她想向鄺追問,故打聽鄺在英的消息,但鄺一直否認曾偷鄒的錢。袁把相關情況告知衞,衞涉利用他任邊防人員之便,利用英國內政部的資料庫,找到鄺文琪在約克郡的地址。衞在當年3月曾到香港,並與卓及另一名被疑有份助鄒追債的前高級警司孫華興見面。衞回英後與Mathew Trickett等人籌備上門找鄺的計劃。
2024年4月30日,鄒田甜連同多人從香港飛到倫敦,並與衞等人會合,之後一眾人等即日到約克郡鄺文琪的住所,惟他們試過以拍門,甚至倒水等方式,都沒法迫逼到鄺開門。他們在5月1日再作嘗試,並在晚上10時許疑破門入屋,隨即遭埋伏附近的警員拘捕。
控方說法指,袁作為香港政府的僱員,認為他指揮衞在英國監示異見分子,為香港及中國政府的利益收集情報。控方又指,兩人計劃在英國向鄺文琪施以威迫性的行為,即非法地闖入她家,認為兩人均有干犯《國安法2023》所述罪行。
袁自辯強調本案與經貿辧無關 衞辯稱為記者蒐新聞材料
袁松彪自辯時稱,因倫敦經貿辦在2020年曾遭示威者騷擾,另前律政司鄭若驊於2019年訪英時又曾被推跌受傷,他曾向倫敦警方反映,當地警方卻拒供保護。由於他在經貿辦的工作亦包括保安事宜,故有港官員到英訪問時,他們會聘用衞的公司所供的保安服務,每項工作亦有單有據。
袁重申,經貿辦不會為收取情報而付款,他亦從沒有指示衞作任何監視工作。他又多次強調,本案指控與經貿辦無關。他表示自己不知衞是邊防人員,亦不知衞可接觸英國內政部的資料系統。至於鄺文琪的追債事件,袁稱他只是當「中間人」向衞介紹工作,他並不涉及任何實質行動。
衞自辯時亦否認為港府收集情報,強調一切事件均與經貿辦無關。衞稱他收集在英港人的資料,只是為一名香港女記者朋友收集新聞材料,以讓她寫在英港人的新聞故事。至於鄺文琪的事,他只是協助鄒田甜等找人找鄺,並相信鄒只想向鄺送達法律文件。他又稱當日在鄺家門口,不知門為何打開了,他便與其他人一同進入,之後便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