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舞導師抽脂亡|衞生署:正按機構類型及風險分階段落實規管
拉丁舞女導師李嘉瑩2014年到美容中心接受抽脂手術後去世,負責手術女西醫關孝孜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6年,上訴庭去年7月裁其上訴得直。上訴庭周一(23日)判辭解釋因由之餘,亦提到近年有多個個案顯示,入侵性美容療程後曾出現嚴重受傷,甚至死亡,該些個案往往與監管不足有關。上訴庭認為應就相應的入侵性療程作出監管,除要在持牌設施內進行,並要由合資格專業人士進行。
衞生署指,《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訂明「附表醫療程序」,涵蓋8項專門醫療服務範疇較高風險醫療程序,這些程序必須在持牌醫院或日間醫療中心進行,當中包括外科程序和麻醉程序,例如抽取總量為500 毫升或以上的組織或體液,或組織及體液、使用鎮靜或鎮痛藥物,導致相當大比率的病人處於深度鎮靜狀態及腫脹麻醉等。
衞生署指,一般抽脂程序需抽取病人脂肪組織與體液,過程中或使用鎮靜及鎮痛藥物,令病人維持深度鎮靜狀態,或採用腫脹麻醉,因此,有關程序必須在持牌醫院或日間醫療中心進行。
判辭指美容療程致嚴重受傷與監管不足有關
上訴庭在判辭指,《日間醫療中心實務守則》未有涵蓋某些入侵性美容療程。惟多個個案顯示,市民接受入侵性美容療程後嚴重受傷,甚至死亡,該些個案往往與監管不足有關。
上訴庭認為,除了《日間醫療中心實務守則》已有保障外,可實行其他措拖,如為入侵性美容療程建立監管機制,列明該些療程需在持牌設施內,由註冊的醫生進行。
此外,提供該些入侵性美容療程的人士和場所,亦必須註冊。上訴庭認為,越多越多人接受抽脂手術,但手術存在風險,認為應作出監管,要求在持牌設施內,由合資格專業人士進行。
衞生署:具有入侵性程序無論為美容或醫療都只應由註冊醫生施行
衞生署指,任何具有入侵性(包括各類注射)、高風險或需要專業臨床判斷的程序,因本身有一定風險,無論是為美容或醫療目的,都只應由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施行。任何人士本身如非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不應施行應由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施行的醫療程序,否則可能會因觸犯《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及《牙醫註冊條例》(第156章)等法例而被檢控。
政府正按私營醫療機構類型及風險程度 分階段落實規管制度
衞生署又指《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規管註冊醫生及/或註冊牙醫執業的處所,包括醫院、日間醫療中心、診所和衞生服務機構。營辦人必須領有牌照或豁免書,方可營辦有關私營醫療機構,政府正按照私營醫療機構類型及其風險程度,分階段落實《條例》的規管制度。醫院及日間醫療中心牌照,和有關無牌營辦醫院及日間醫療中心的罰則條文亦已生效,政府自2025年10月13日起接受診所牌照及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的申請。
衞生署稱《條例》已訂明「附表醫療程序」,涵蓋8項專門醫療服務範疇裏較高風險的醫療程序,這些較高風險的醫療程序必須在持牌醫院或日間醫療中心進行。「附表醫療程序」包括外科程序和麻醉程序,例如抽取總量為 500 毫升或以上的組織或體液,或組織及體液、使用鎮靜或鎮痛藥物,導致相當大比率的病人處於深度鎮靜狀態及腫脹麻醉等。一般抽脂程序需抽取病人脂肪組織與體液,過程中或使用鎮靜及鎮痛藥物,令病人維持深度鎮靜狀態,或採用腫脹麻醉,因此,有關程序必須在持牌醫院或日間醫療中心進行。
案件編號:CACC24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