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罪成男子稱當時頭暈背痛或正往醫院 提上訴被拒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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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019年11月圍封理大,有市民則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多區爆發衝突,213人在油麻地被圍捕。其中兩名被裁定暴動罪成的男子,就定罪提上訴。上訴庭今(20日)處理他們的上訴許可申請。其中一名被告指案發時頭暈和背痛,不能排除他當時正前往醫院。惟上訴庭法官指,該名被告沒有在審訊時作供,法庭不能替被告想像辯護理由。法官拒絕批出上訴許可,並會在3個月內下判辭解釋原因。

兩名上訴人均罪名成立各囚4年半

兩名上訴人為方淦輝和何仲玹,被裁定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一帶的彌敦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兩人同被判囚4年半。

何聲稱當時誤闖封鎖區

沒有律師代表的何仲玹上訴時指,他被捕時沒有手機,不知悉警方呼籲,誤闖封鎖區。此外,他案發時頭暈和背痛,不能排除他當時正前往醫院。惟上訴庭法官潘敏琦指,何在原審時沒有出庭作供,指法庭不能替被告想像各式各樣的辯護理由。

律師指無證據支持方參與暴動

方淦輝的代表律師指,案中沒有證據顯示方被帶入封鎖區前做過什麼,沒有證據支持他參與暴動。

控方形容當時現場如戰場。(詳看下圖)

控方指現場如戰場非暴動者不可能身處現場

控方回應指,案發現場烽火連天,火光熊熊,不斷有人掟磚等,如戰場一樣,任何不想參與暴動的人,都不可能身處現場。

案件編號:CACC5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