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台灣地鐵驚現猖狂痴漢 追着女子胸襲 抓到對方倒地繼續抓

撰文:聯合新聞網
出版:更新:

台灣許姓男子去年搭乘台北捷運時性慾大發,竟在捷運車廂內,對一名陌生女子襲胸。

待抵達捷運信義安和站下車,許男更誇張,在月台尾隨另一名女性,直接朝著身材姣好的被害人襲胸,更「抓胸部抓到對方倒地」,得逞後離去。

警方獲報3小時內逮捕到案,他坦承犯行,警詢後送辦。台北地院日前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性騷擾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台幣,可上訴。

車廂非禮後再於月台胸襲女子 點擊放大瀏覽當時情形:

+11

警方指出,去年7月20日晚上8點50分獲報,被害人稱搭乘台北捷運淡水信義線往象山方向,遭許男(29歲)無故尾隨,途經大安森林公園站與大安站之間,捷運車廂內跟對方擦肩而過時,許男突然伸出鹹豬手觸摸胸部,轉身就跑。

待7分鐘後,許男於捷運信義安和站下車,他食髓知味,挑上另一名在月台等車的女性襲胸,這次更誇張,「追著對方跑,還把人壓倒在地襲胸」,抓得女方前胸多處抓傷後起身逃跑。

【延伸閱讀】AV看太多?台灣按摩師突脫女客內褲「舌頭插下體」 1原因上訴判更重(點圖放大閱讀):

+13

轄區大安警方獲報,立刻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犯嫌特徵,於3小時內將人逮捕到案,他坦承犯行,辯稱「忍不住」才下手,警詢後被依強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台北地院日前審結,法官認為許男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觀念,僅因一時衝動而犯案,使兩名被害人心理留下難以磨滅的陰影,針對第一名被害人遭性騷擾部分,依性騷擾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台幣,對第二名被害人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全案可上訴。

延伸閱讀:

邀女網友到工作室性虐待 還辯情趣:跟她「確認」過

人夫公園纏17歲少女3小時 強抱3次認錯賠償換緩刑

【本文獲「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