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保計劃允許出租自住物業 近一年獲批1697宗申請 失業原因佔2%

撰文:李明珠
出版:更新:

按證保險公司於去年8月為按揭保險計劃設立新安排,按個別情況批准合資格業主將自住的物業出租,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9日)書面回覆議員提問,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按證保險公司就新安排共收到約1,800宗申請,當中共有1,697宗申請獲批。

1320宗涉其他特別需要、336宗涉家庭誕新生嬰兒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按證保險公司就新安排共收到約1,800宗申請,當中共有1,697宗申請獲批。申請原因包括有1,320宗是業主有其他特別需要出租物業,而本身在相關物業已自住最少12個月,個案佔78%屬最多;另有336宗為業主家庭將有新生嬰兒或領養兒童,導致住屋要求改變,佔約20%;以及41宗是業主失業,因而需要更具彈性的住屋或財務安排,僅佔約2%。

業主失業需彈性住屋或財務安排僅佔2%

許正宇指,由於按保計劃旨在促進市民安居置業,業主自住要求仍然是該計劃的主要合資格準則。新安排屬特殊措施,以協助有特別需要人士。而新安排推行接近一年,目前運作暢順,並為有特別需要的業主提供實質協助。按證保險公司暫無計劃調整新安排,未來會不時根據市場情況檢視按保計劃。

按證保險公司。(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