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段崇智邀請見證開學 鄧炳強:當中大飄起國旗 我覺得一切前看

撰文: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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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是中大舊生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出席中大開學日升旗禮,他接受港台訪問時指重返中大校園很感觸,提到2019年二號橋衝突,指當時年輕人為求癱瘓政府,「好似人哋嘅人命都唔理……射箭、掟汽油彈」,自己都不解年輕人「幾時變到咁不守法治、唔顧別人性命」。
鄧炳強說,今次獲校長段崇智邀請,「當睇見我哋國旗喺中大校園飄起時,我都覺得,可能以前一切嘅嘢都係向前看,我好相信中大學生都是善良和很有理想,希望經過呢個事件,大家學識慎思明辨、做返一個愛國愛港、好嘅大學生。」

23條有必要立法:特務非偷拍軍事設施咁簡單

鄧炳強說,自己年輕時,人生最重要階段就在中大度過,至今仍希望在2019中大衝突中,參與者大部分不是中大生。鄧指整場反修例事件,有一萬多人被捕,約3,000人被檢控,當中18歲以下有500多人,卻只有25人經警司警誡後釋放。政府一直希望以警司警誡處理「知錯」的年輕人,但卻有人向這些年青人聲稱可提供法律輔導、協助離港等,令他們拒認錯,錯失警司警誡機會。

他表示,雖然局勢回穩,但運動孕育了本土恐怖主義,至今仍有外部勢力意圖利用香港影響國家,包括利用軟對抗手段,《基本法》23條立法既是憲制責任,亦是必須,但汲取修訂《逃犯條例》的教訓,以防遭抹黑及妖魔化,23條立法必須預早向市民解說清楚。

鄧炳強解釋,《港區國安法》只涵蓋了23條內七罪類中兩個,另外五個罪類例如「竊取國家機密罪」,針對包含特務行為在內的行為,但現時的《官方機密條例》只是處理軍事設施偷拍一類行為:「以往社會好簡單,特務行為可能就是咁,但今時今日特務行為複雜好多,一定要有一個有效法例去面對呢啲事情。」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廖雁雄攝)

記者規管留返行業諗:唔係政府想做任何嘢

至於「假新聞法」及記者發牌制,鄧炳強指,前者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進行研究,強調有必要規管。不過,鄧說政府無意插手記者規管事宜,「是否需要規管,係由行業朋友自己諗」,但他舉例運動期間有13歲記者、又有人自稱記者「攞著鏡頭影住執法女同事評頭品足」,反問業界須思考「專業性」問題:「如果行業係唔去理,認為個個都做(記者)啦,咁人哋點會尊重你個行業呢?」

政府想幫你哋採訪,我都唔知邊個係(記者),我唔能夠個個都幫,咪啫係全部人都唔幫?我諗呢個問題留返你哋行業自己諗,唔係我哋政府想做任何嘢。
鄧炳強:政府不欲規管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