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家藏《蘋果日報》違法? 湯家驊:視乎意圖、建議丟棄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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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正全速逐項審議各項條文,今日(11日)早上主要處理警方向法院申請延長羈留期聆訊的相關條文。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會成員湯家驊今早回應有委員關注市民在家中存放《蘋果日報》,在立法後會否構成管有煽動刊物罪行時強調,要視乎犯罪意圖。

湯家驊解釋,行為本身不是犯法,但要視乎犯罪意圖,例如市民把報紙放在床下底留紀念,閒來自己閱讀,並無犯罪意圖。不過若久不久拿出來給人看,利用刊物達到涉及國家安全的違法目的,則可能有問題,他認為丟了相關刊物是最安全。

湯家驊認為市民家藏《蘋果日報》未必一定違犯23條(石恩彤攝)

至於前支聯會昔日在六四燭光會派發紀念品是否有問題,湯家驊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說,道理也是一樣,市民放民主女神在家中自己留念,完全無問題。但如果拿著周圍去講打倒政權,則可能有問題,視乎行為目的是否損害國家安全。他認為最簡單做法是棄置或收在床下底,就不會瓜田李下。

國安最重要 個別人要自行判斷

至於也有法案委員會成員關注,神職人員及社工基於保密原則,可否就「隱匿叛國」有豁免,湯家驊表示,法律上不承認神職人員及社工有豁免,個別人士要判斷,守法重要還是工作的要求重要。

湯家驊強調國家安全較任何事更重要,叛國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全世界也一樣,較殺人放火打劫嚴重,因此要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