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年內諮詢設立禁船區保護鯨豚 動物福利法較複雜立法未有期

撰文:譚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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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條巨型布氏鯨現身西貢水域,當時有聲音要求政府劃出「禁船區」保護鯨魚,惟政府表示操作有困難以及未有法律依據,最後鯨魚因高速船致命一擊而魂斷西貢。漁護署助理署長朱振華昨 (25日)表示,就設立臨時「禁船區」、「限速區」,以及賦予《觀豚守則》法定地位,今年內將諮詢公眾,暫時未有具體罰則。

動物福利相關法例亦備受關注,早於2019年完成公眾諮詢,至今未有立法時間表。漁護署助理署長薛漢宗表示,需要為不同的動物訂立一套完善的「實務守則」,部份內容「比想像中複雜」,正與律政司商討立法細節。

2023年一條布氏鯨在西貢海域死亡,之後送往萬宜水庫西壩解剖。(盧翊銘攝)

前年布氏鯨惹多人出海圍觀終被撞「反肚」

2023年一條長約7米的布氏鯨現身西貢水域,連日吸引大批市民及旅客租船出海觀賞。當時有保育團體要求政府效法深圳設立「臨時管控區」,禁止觀光船停留,「必要船隻」則要限速航行。 不過,當時政府認為操作有困難,以及未有法律的依據。

布氏鯨在西貢流連19日,始終未能重返深水大海,最終「反肚」死亡。漁護署的死因調查報告相信布氏鯨被一艘快速行駛船隻的螺旋槳擊中,傷及其背部及脊椎後即時死亡。署方之後建議賦予漁護署署長新權力,在有必要時,例如當香港水域出現非本地棲息的鯨魚時,將香港水域某部分劃定為「臨時海洋限制區」,以提供保護。

漁護署昨日(25日)舉行傳媒茶聚傳媒分享未來一年的工作計劃。左一為助理署長(漁業及海洋護理)朱振華。

漁護署:年內就訂立禁船區諮詢公眾

漁護署昨日(25日)舉行傳媒茶聚,署長黎堅明連同副署長及5位助理署長,向傳媒分享未來一年的工作計劃。助理署長(漁業及海洋護理)朱振華表示,今年內會就立法諮詢公眾,初步構思是當有外來物種鯨魚進入香港海域時,會根據情況限制船速,極端情況下更會禁止船隻航行。

另外,現時《觀豚守則》列明當海豚在船隻正前方100米以內,船隻應減速或停船,以及每次只可有一艘觀豚船在海豚500 米範圍內觀豚。不過守則僅為指引,未有法定約束力,朱振華表示會一併諮詢公眾賦予《觀豚守則》法定地位及約束力,暫時未有具體罰則建議。

2023年一條巨型布氏鯨現身西貢水域時,有人租船出海觀賞。(資料圖片/翁鈺輝攝)

▼2023年7月13日西貢鯨蹤▼

動物福利法「比想像中複雜」 仍在草擬

政府2019年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諮詢公眾,不排除改名成《動物福利法》,計劃引入「謹慎責任」的概念,包括飼主須為動物提供合適飲食、生活環境、醫療等。政府當時又計劃加重虐待動物的罰則,由原本最高監禁3年,加重至4至10年。

修例草案原訂2021年提交立法會,但至今仍未見於立法會議程。當年是立法推手之一的漁護署助理署長(檢驗及檢疫)薛漢宗表示,正與律政司商討立法細節,部份內容「比想像中複雜」,政府需要為不同的動物訂立一套完善的「實務守則」。以貓狗為例,守則需要訂明何謂不合理的生活環境、主人多久沒有為寵物杜蟲有違「謹慎責任」等。署方正參考外國的做法及罰則,擬定細節。

漁護署助理署長薛漢宗。(資料圖片)

1.2萬人聯署要求盡快立法 薛漢宗:心急係理解

本月初逾70個動物保育團體、逾1.2萬人在網上聯署,要求政府盡快就《動物福利法》立法。薛漢宗表示:「心急係理解⋯⋯其實我哋過去20年一直草擬緊條法例,但係我哋立法要更精細。」

元朗上攸田村大年初一出現現貓頭祭品。(資料圖片/蔡正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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