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邨重建|八旬女住戶不滿回遷安排求覆核 官即日駁回申請
石硤尾大坑西邨正進行重建計劃,其中一名八旬女住戶不滿安置及回遷安排,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25日)在高等法院審理。女住戶指回遷前獲提供租金津貼,質疑一旦重建計劃有延誤,該津貼恐不足以應付其住屋需求。女住戶又認為,重建計劃涉及公帑,認為屬司法覆核受理範圍。負責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回應指,女住戶和平屋未達成協議非提出覆核的理據,若重建計劃有延誤,平屋會根據住戶的個別情況靈活處理。法官聽取陳詞後,即日裁定女住戶敗訴,並會於6月底或之前以書面頒布理據。
法官裁定梁敗訴後,梁的兒子曾先生庭外稱會考慮上訴。他指整楝樓的住戶已經搬出,基於安全問題,家人遂在紅磡租用單位,讓其母居住。
平民屋宇發言人指,歡迎法庭的裁決,指駁回是次司法覆核掃除重建計劃的不確定性。
平屋指個別人士拖延計劃與租霸無異
發言人又指,由於受到官司影響,收回違約佔用單位所需時間遠較預期為長。個別人士企圖拖延計劃以達其不合情理目的,與「租霸」無異,平民屋宇會繼續以法律程序收回其單位,並向該等人士追討相關法律費用及損失。
隨着重建計劃的法律問題得到釐清,平民屋宇會繼續推進重建工作,並會跟受影響的住戶保持溝通,根據「以人為本」的精神,為受影響的住戶提供適切支援。
申請人為梁亞端,答辯人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下稱:平屋)。
梁對安排不滿並在不情願下接受回遷方案
梁在申請書指,她們一家五口同住於大坑西邨。2023年6月,她獲平屋通知他們一家可在重建項目完成後回遷,並可選擇取得96萬元的五口租金津貼及6.2萬元搬遷津貼,重建期間須自覓居所;或選擇取得120萬元一次性賠償,及3.1萬搬遷津貼,但此後不能獲得安置及回遷安排。梁對兩安排均感不滿,擔心賠償款項亦未必足夠他們期間的住居及生活需求,不情願下接受可回遷方案,但一直未有簽署交出單位文件,亦未從平屋獲得任何金錢。
收取津貼或未能申請公屋
代表梁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平屋提供5年的租金津貼,若重建計劃有誤,租金津貼恐不足應付梁的住屋需求,平屋亦不應把該風險轉移至申請人。此外,若申請人收取津貼,或因超出資產上限而未能申請公屋單位。平屋行使公共職能,重建計劃亦涉及公帑,認為可以透過司法覆核處理本案。
平屋指重置方案合理
代表平屋的資深大律師鮑進龍陳詞指,涉案重置方案合理,沒有基礎指平屋提供津貼不足夠。申請人和平屋未達成協議,並非提出覆核的理據。若日後重建計劃有延誤,平屋會根據住戶的個別情況靈活處理。現時階段,平屋未有就重建延期可提供的幫助作任何決定,現時提出司法覆核屬過早。
因涉訴訟而未能進行清拆
律師續指,相關重建計劃需求迫切,邨內8座樓宇,其中7座樓宇樓齡逾60年。惟因多個住戶涉及法律訴訟,多座樓宇都未開始進行清拆,現有約760戶接受可回遷方案。若因訴訟而令重建延誤,對該些住所亦有影響。
指梁的申請有延誤
律師又指,平屋不是法定機構,屬私人管理,平屋和住戶屬合約關係,認為是次決定不是司法覆核受理範圍。此外,梁挑戰平屋於2023年6月作出的決定,但在15個月後才提出司法覆核,認為申請屬延誤,認為法官應駁回是次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 160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