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為民生日宴|餐廳指示未符要求罰6千 官重申防疫規定須嚴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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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今年1月3日於灣仔一間餐廳舉行生日宴,有超過200人參與,包括多位高官、政客,事後有參與者被發現確診新冠肺炎。食環署早前向餐廳發出告票,指其告示未符合衛生署規定,餐廳的代表今(22日)在東區法院認罪,並稱只是技術性犯錯。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時指,案件發生之時,香港正面對第五波疫情,感染個案逐步上升,多個處所有大規模社區爆發的風險,不容忽視病毒在社區傳播風險,直指全城抗疫人人有責,判餐廳罰款6000元。

朱官又指,被告忽略作為公民對公共衛生的責任,指事發時政府公告已發出10天,發出時間不能成為被告不遵從規定的藉口,認為判刑不但要阻嚇被告,亦要向公眾發出要嚴格遵守防疫指示的訊息,保障公共衛生及市民健康,才能成功抗疫。

被告勝圖有限公司,被指於2022年1月3日,未有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條例,指該餐飲處所負責人,沒有張貼顯示「特定範圍D區」的正確平面圖,及有關每小時換氣量的適當告示。食環署因而向該餐飲處所發出傳票。

被告公司為勝圖有限公司的代表今在東區法院認罪,判罰款6千元。(李慧娜攝)

案情指,2022年1月3日涉案餐廳舉辦了晚宴,涉違防疫規定,執法人員於1月11日進入餐廳搜證,發現餐廳張貼以D類餐廳運作的告示,但餐廳平面圖卻劃分了C區及D區的分佈,新鮮空氣淨化的告示亦未符合規定。

求情稱只是犯技術性錯誤

辯方律師指,餐廳當時選定以D類模式經營,但平台圖卻同列了C區的分佈,而且新鮮空氣淨化告示未列換氣量,所以兩告示才違規。

律師指,餐廳在2021年12月中才開業,衛生署所發的公告達12頁之長,餐廳已盡力理解及配合,認為餐廳只是犯了技術性錯誤,又指事後傳媒報道不盡不實,對餐廳造成困擾及損失。

沒有賓客因參與晚宴染疫

律師又指,當晚出席晚宴的人士,除了兩名事前已確診的人士,沒有其他人因為出席晚宴而染疫,而且餐廳因疫情已損失慘重,望法庭輕判。

▼洪為民生日派對涉事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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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於1月上旬廣泛報道灣仔一間餐飲處所,曾舉辦逾200人出席的宴會活動,懷疑有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附屬法例的適用指示及其他法例,事件引起廣泛關注。食環署基於公眾利益考慮作調查。

6賓客因未戴口罩及使用安心出行被票控

除本案的餐廳外,食環署另向6名當日出席晚宴的賓客發出合共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4張涉及違反第599F章,即有關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描場所二維碼的規定,另外3張涉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即有關佩戴口罩的規定,全部個案的定額罰款並已全數繳交,但署方未有公布涉案者姓名。

案件編號:ESS852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