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家賢被咬甩耳朵案 被告指囚14年半過重 官准上訴但囚十年難免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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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東區區議員趙家賢,於2019年11月在太古欲平息市民紛爭時,被操普通話無業男陳真咬甩左耳,陳並用刀襲擊1男2女,男事主更是被當街劏肚至一度命危。陳真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傷人及襲擊等4罪成,判囚14年半。他不服判刑提出上訴,今(18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指原審法官未就其求情作充份考慮,又稱已賠償4名受害人及支付訟費逾5百萬元,要求減刑。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認為案情非常嚴重且不能接受,逾10年監禁不能避免,但14年半是否過重有斟酌餘地,批出上訴許可。

上訴人陳真(52歲),早前被陪審團裁定3項有意圖傷人和1項普通襲擊罪成,指他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非法及惡意傷害溫浩倫、梁碧琪和趙家賢;以及襲擊梁瑩瑩。 溫浩倫和梁碧琪為夫婦,梁瑩瑩則為梁碧琪的堂姐。

案發經過及主要證人供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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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考慮被告講普通話被針對

代表陳的律師指,原審法官判刑時,未考慮操普通話在當時的社會氣氛下會被針對,才會因陳以普通話叫「光復台灣」而發生口角。陳的心理醫生報告亦指陳因酗酒及抑鬱症的疊加影響,才會有突如其來地襲擊他人,惟原審法官不接納陳真受抑鬱症影響犯案。

已付4名受害人超過5百萬元

又指陳已向4名受害人賠償等超過5百萬元,彭官明言不認為此屬求情理由。據悉,陳真於去年6月已向4名傷者作賠償,其中溫浩倫獲賠償100萬港元、梁碧琪獲賠75萬港元、梁瑩瑩獲賠25萬港元、趙家賢則獲賠190萬港元,連同訟費逾5百萬元。

同一襲擊事件不應分期執行

律師又指,4項控罪出於同一事件,認為起刑點太重,認為不應分期執行,總刑期亦太重。彭官指4名傷者是接連遇襲,相信陳不會在「拮完人、成地血」都不離開,在原地等他人圍捕。控方同意首三名傷者是接連遇襲,但3人與趙家賢遇襲的時間之間,至少有一分鐘停頓,期間有保安員在旁。

控方指事主受嚴重心理創傷

控方指事件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有4名人被刀襲擊,趙家賢的左耳更未能駁回,須縫86針及留院19天,其餘3人亦受到嚴重的心理創傷,認為法庭要向社會發出清晰訊息,無論因為甚麼原因,為一些輕微事件就用刀襲擊他人,是不可接受,14年半的刑期非輕,但屬可判處的刑期之內。

官稱逾十年刑期是一定的

彭官指原審法官判未提及公共秩序嚴重失序的判例,又質疑刑期是否應完全分期執行,但指陳面對這些控罪,被判囚逾10年是一定的,但囚14年半則「睇落有啲重」,認為有可斟酌之處,故批出上訴許可。

案件編號:CACC6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