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酒吧掌摑女子 官指不能排除接觸屬意外 裁襲擊罪不成立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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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涉在旺角酒吧先與一名女子爭執,之後另一女子問他情況時,休班警疑曾說:「有無搞錯,幫人都唔幫我。」然後掌摑問他情況的女子。休班警事後被控襲擊罪,案件早前經審訊後,今(12日)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余俊翔裁決指,事主與酒吧職員的證供有不可磨合的差異,即使接納事主說法,基於被告當時酒醉,酒吧範圍又十分狹窄,無法排除兩人的接觸或屬意外,因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馮漢邦(48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2年8月6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594號至596號旺角新城23樓Lab Bar 襲擊姓魏女事主。

被告馮漢邦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劉安琪攝)

事主稱被告曾罵幫人都唔幫我

事主早前供稱,她與被告之前並不認識,當日在酒吧被告坐在她的鄰桌,二人曾打招呼,她見被告有喝酒,但不知被告有否酒醉。至凌晨時分,她如廁後見一名金髮女子躺在她的座位,該女子並用粗口責罵被告。她協助完該女子後,問被告是否需要消毒傷口,被告卻罵她:「有無搞錯,幫人都唔幫我。」並衝向她,她之後感到嘴角痛楚,推開被告後遭到掌摑。

職員稱曾見事主曾大力撥向被告

酒吧職員卻稱,他先看到被告被一名金髮女士毆打,其他客人因而散去。之後被告坐在沙發,狀態似不清醒。他之後看到事主走向被告與他傾談。一段時間後,他見事主大力撥向被告,其後見到有一隻手一巴打向事主的左臉,有人嘗試分開 2 人,被告最後由兩名朋友帶走,事主則待被告走後離開。

官認為未能排除被告是自衛

裁判官裁決指,事主供稱當日是被告無故撞她,她推開被告後遭掌摑;但酒吧職員則稱見到事主與被告傾談約20 至 30 分鐘,事主之後背向在沙發休息的被告而坐,不久後突然攻擊被告。裁判官認為兩人證供出現了未能磨合的差異,亦未能排除被告只是自衛。

酒吧通道窄接觸或屬意外

裁判官續指,事件發生在酒吧內的沙發及吧台之間的通道,事主亦同意該位置十分狹窄。即使法庭接納事主的供詞,被告當時的確嘗試站立並靠近她,基於被告當時的醉酒,未能排除兩人之間的觸碰屬意外,控方亦未能證明被告有意圖襲擊事主,因而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CCC 247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