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控方透露尚有150件證物待化驗 案押後至12.20再提訊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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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媛蔡天鳳(Abby Choi)疑被殺害肢解,其前夫鄺港智一家四口早前被控謀殺和妨礙司法公正等罪。鄺港智的女友人和一名遊艇公司職員,因涉協助鄺潛逃先後被控協助罪犯。三案今(11日)一併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控方透露仍有150件證物有待化驗結果,辯方投訴調查進度緩慢要求訟費被拒,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2月20日再訊,期間前夫一家繼續還押,前夫友人和遊艇職員續准保釋。

首案四名被告:鄺港傑(司機,31歲)、鄺球(退休,65歲)、李瑞香(退休,63歲,女)及鄺港智(無業,28歲),分別為蔡天鳳的前大伯、前家翁、前家姑和前夫。

蔡天鳳前夫一家四口繼續還柙。(詳看下圖)

尚有150件物品未完成化驗

控方交代案件調查進度,透露案件涉及30個證物箱,約有250件物品送往化驗,其中100件物品已經完成化驗程序,尚有150件物品的化驗報告尚未完成,政府化驗所會在短時間內處理,因此申請押後案件。

辯方投訴調查進度慢

代表前夫一家的律師蘇子傑投訴,警方調查進度慢,質疑事發至今已近8個月,完成化驗的物品卻只有100件,即:「一日驗一件都唔得。」律師另亦質疑,控方證人暫時15人,不可能得出30個證物箱,他批評控方遲遲未能交代化驗進度,對被告造成不公,案件一再押後並不恰當,故此要求申請訟費。

控方指涉不完整人軀殘肢化驗需時

控方則回應指,現階段並非適當時候申請訟費,即使今日不處理訟費申請,也不會影響辯方日後再作同樣申請。再者,本案涉及不完整人軀殘肢,進行化驗及撰寫驗屍報告需時較長。辯方即反駁,死者的殘肢已經火化,毋須再作化驗。裁判官考慮後,最終拒絕批出訟費。

其中兩名被告准繼續保釋。(詳看下圖)

三名男被告被控謀殺罪,指他們於2023年2月21日,新界大埔汀角路龍尾村某單位內謀殺女子蔡天鳳;前家姑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指她於同年2月23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銷毀對她進行的涉謀殺案刑事調查的資料。

另兩案被告分別為林舜(41歲,遊艇公司職員)和潘巧賢(29歲,女,報稱無業),二人各被控協助罪犯,指他們於同年2月24日,在香港某處,當鄺港智犯可逮捕的罪行,即謀殺,而二人知悉或相信該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安排鄺乘遊艇逃往澳門,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該人。

案件編號:KCCC577、640、666/2023

蔡天鳳生前經常盛裝出席不同場合。(詳看下圖)

蔡天鳳去世後,其家人於2023年6月18日為她設靈。(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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