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調解院|專家解析四大服務領域 未參與國家或因被「挾持」

撰文:王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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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公約》)簽署儀式今日(5月30日)在香港舉行,來自亞洲、非洲、歐洲、拉美及太平洋的32國代表簽約成為創始成員。國際調解院將成為首個專門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國際法律組織。特首政策組專家組劉洋律師提出,國際調解院將為四大重點領域提供服務,包括投資者與國家間的糾紛、政府間爭議、跨境商業糾紛及新興領域。另一特首政策組專家組陳曉峰形容,「以和為貴、以合作為原則的國家都會支持這件事」,某些不加入的國家可能是被某些國家「挾持」。

5月30日,國際調解院公約在香港簽署,32個創始國代表大合照。(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

劉洋:調解院對焦四大類爭議

身兼律政司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專家諮詢組成員的劉洋參與國際調解院「商事調解規則」的制定,並參與此次簽署儀式,他深信「國際調解院將與國際法院(ICJ)和常設仲裁法院(PCA)齊名,成為國際法律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劉洋表示,國際調解院與國際法院或仲裁庭不太同,前者專注用「非對抗性、非約束性的調解機制」幫助爭議雙方以協商方式達成共識。他預計國際調解院將對焦四大類型爭議問題:

首先是⁠投資者與國家間的糾紛,調解院可為外國投資者和東道國提供中立的調解平台;第二是政府間涉及領土、貿易及環境問題的爭議;再次是涉及貿易、供應鏈、金融及基建項目的跨境商業糾紛;以及如氣候變化、知識產權及數字貿易領域等新興領域的複雜國際糾紛。

劉洋表示,國際調解院的成立可進一步吸引跨境商業爭議、投資者與國家爭議以及新興領域的國際糾紛來港解決。

陳曉峰:以和為貴、以合作為原則的國家都會支持

擔任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主任的陳曉峰在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調解院的建立還能帶動動香港酒店業、航運業、旅遊業的發展,在綠色金融、加密貨幣、Web3等新型經濟方面亦有利好。

陳曉峰形容,國際調解院「是服務全世界的機構,是中立、不偏不倚、不受外國霸權國家牽制的機構。」他認為,「以和為貴、以合作為原則的國家都會支持這件事,這是普世價值。」但他分析,即使某些國家想要加入,人民亦有呼聲,但可能被其他國家「挾持」,他表示,「這是個開始,要慢慢達成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