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la彌敦道巴士站停車阻埋站 母攜幼子上車 網民斥:慢條斯理

撰文:謝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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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自己,阻礙巴士及乘客,非常自私!有港男生於網上發文批評,有Tesla(特斯拉)司機於油麻地彌敦道霸佔巴士站上落客數分鐘,所有巴士都無法「埋站」,有老人家需要走出馬路上車。影片見到媽媽慢條斯理安頓幼子坐後座,四處張望了數秒才上副駕駛座。

網民紛紛怒斥,「最乞人憎係個女人仲要慢條斯理、望望望先上車,勁無恥!」、「黃線停車仲施施然上車,全條街當自己咁」、「彌敦道呢啲時間,邊度會畀你咁停呀,正常人都唔會咁做,阻X住晒,無車牌都知」、「真的十分自私,罔顧法律,罔顧安全」。

有港男生於網上發文批評,有Tesla(特斯拉)司機於油麻地彌敦道霸佔巴士站上落客數分鐘。(Threads@hk_smart_fire)

該港男生於Threads發文發片批評,「自私到一個點,泊架車喺巴士站隔籬上落客,仲要慢慢搞,條片開始之前已經泊喺度幾分鐘,所有巴士都埋唔到站」、「佢阻住交通仲要慢條斯理,最後有架巴士埋唔到站,要啲老人家行出馬路上車」。

Tesla彌敦道巴士站停泊 母攜幼子上車

影片見到,事發於油麻地彌敦道,1輛黑色Tesla停泊在巴士站,戴着藍色鴨舌帽的媽媽牽着幼子走近,安頓坐後座,媽媽四處張望了數秒才上副駕駛座,當時有兩部巴士駛離時須避開Tesla。

影片見到,事發於油麻地彌敦道,1輛黑色Tesla停泊在巴士站,戴着藍色鴨舌帽的媽媽牽着幼子走近。(Threads@hk_smart_fire)
媽媽牽着幼子走近,安頓坐後座。(Threads@hk_smart_fire)
媽媽牽着幼子走近,安頓坐後座。(Threads@hk_smart_fire)
媽媽牽着幼子走近,安頓坐後座。(Threads@hk_smart_fire)

網民怒斥慢條斯理:個女人左右望想點?

網民怒斥,「個女人明明左面上車仲要左右望想點?」、「睇佢慢條斯理,慣犯嚟㗎啦,完全唔覺得阻住人,最緊要自己方便」、「其實佢又唔係司機唔使兜出去司機位,佢搞掂個細路仲企喺度望乜呢?唔快快趣趣上車」、「彌敦道都夠膽咁做,真係唔知相機同網絡世界嘅威力」。

有網民籲樓主舉報,「舉報佢啦,要成村人等佢1個,阻礙巴士站上落客」、「係時候幫庫房出分力」、「用香港警察個app入面駕駛者不當行為舉報佢,有片就得喇」。

媽媽四處張望了數秒才上副駕駛座,當時有兩部巴士駛離時須避開Tesla。(Threads@hk_smart_fire)
媽媽四處張望了數秒才上副駕駛座,當時有兩部巴士駛離時須避開Tesla。(Threads@hk_smart_fire)

倘違泊警方可以發出400元「牛肉乾」

綜合現場環境和Google於2023年12月拍攝的街景地圖,現場漆有單黃線,加上附近有路牌寫明禁止上午7時至下午7時停車,雖然未知事發時間,但相信屬於路牌列明禁泊時段內。換言之,Tesla司機當時在上址違例泊車。而俗稱「牛肉乾」的違例泊車定額罰款已於2026年1月1日起,由320元調高至400元。

綜合現場環境和Google於2023年12月拍攝的街景地圖,現場漆有單黃線,加上附近有路牌寫明禁止上午7時至下午7時停車,雖然未知事發時間,但相信屬於路牌列明禁泊時段內。(Google地圖截圖)

違泊巴士站或會被罰款600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240章《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45條,未經授權而在巴士站、公共小巴站、的士站、車隊的士停車處或公共小巴停車處停車,定額罰款600元。

Threads@hk_smart_fire

其他報道:葵涌Tesla違泊行人路!阻輪椅人士去路遭斥自私:隔籬就有停車場

再有特斯拉(Tesla)違泊行人路!葵涌有Tesla私家車停泊在行人路上,司機卻不見蹤影,更疑似阻擋輪椅人士去路,目擊者看不過眼遂公審斥自私,「明明隔籬就有停車場」,引來網民圍剿,「騎一半喺馬路都好,係要成條行人路泊晒真」、「反正都係抄牌,泊馬路啦仆X」,又揶揄「買完車無錢泊車」。

葵涌和宜合道有Tesla違泊行人路,疑阻輪椅人士去路。(「fb@車cam L(香港群組)」圖片)

葵涌Tesla違泊行人路 疑阻輪椅人士去路

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發帖並上傳照片,不滿質疑「明明隔籬就有停車場,可唔可以唔好咁自私?」相中可見,現場為葵涌和宜合道,1輛白色的Tesla私家車違例停泊在行人路上,車上未見司機蹤影,但後方不遠處其實已經有「P」字的停車場標誌;當時有輪椅人士剛好經過上址,疑似被Tesla阻擋去路被迫停下,引來熱議。

目擊者批評司機自私,「隔籬就有停車場」,相中後方的確看見「P」字的,即停車場標誌。(「fb@車cam L(香港群組)」圖片)

網民斥Tesla司機自私 嘲諷:買完車無錢泊車

大多網民批評Tesla司機自私,「反正都係抄牌,泊馬路啦仆X」、「騎一半喺馬路都好,係要成條行人路泊晒」、「以為有錢大晒,佢可能預咗俾人抄牌!」、「1823啦!」,又揶揄「買完車無錢泊車」、「隔籬停車場要錢,泊一陣就返嚟攞車走」、「一張相就可以包攬到泊車上行人路、阻到輪椅、同隔籬就有停車場3件事,仲憑個背影就可以感受到傷殘人士嘅無奈」、「呢張相簡直就可以攞去參展」。

網民:和宜合道常有車泊行人路

另有網民指出上址經常有司機違規,「和宜合道呢段路,經常都有車泊在行人路上」;惟有人提出質疑,「呢位(輪椅人士)係咪司機嚟㗎?」、「所以佢要泊喺路面,方便自己上落」、「雖然好大機率係真圖, 但唔知點解一睇到呢啲會覺得係AI」。

有網民指上址經常有司機違規,「和宜合道呢段路,經常都有車泊在行人路上」。(Google地圖截圖)

車輛違例停泊行人路 可被罰款2,000元

根據《道路交通(泊車)規例》第4條「禁止泊車」,任何人不得將車輛停泊在行人路、行人道、中央分道帶、路旁、路肩或交通安全島上,違例者可被處以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