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拖篋女亂過馬路!見私家車駛做手勢示不滿 司機喊冤:冇響咹
行人應該遵守交通規則,不應亂過馬路,以免累已累人!本港有司機在Facebook群組「馬路的事討論區」上載1段「車Cam」影片和相關截圖,顯示汽車當時沿屯門欣寶路往紫田路方向行駛,途經菁田邨菁善樓對開時,見到1名女子拖行李篋走出馬路,向汽車向迎面步行。樓主當時不以為意,雖沒有刻意減速,但仍與女子保持安全距離,且沒有響號,但卻見到該名女子拇指向下,用手勢表達不滿樓主的駕駛態度,影片到此結束。
樓主在帖文慨嘆對方「自己行出馬路,車又冇響咹,正常咁行駛,仲要無啦啦咁樣俾個手勢人」。雖然影片沒有拍到後續,但樓主用文字交代,指出自己當時下車詢問對方何事,但拖篋女聲稱「自己冇做過」,而且「仲喺度X返人轉頭」,樓主特意公開影片和截圖,以影像證明對方當時有做手勢。
如果你(拖篋女)真係唔記得自己做過(手勢)嘅,麻煩自己睇返。
影片引來許多網民討論,紛紛批評拖篋女行為:
「在香港,駕駛者永遠是受害者」
「比我呠到佢耳膜都穿啊」
「佢講緊佢自己啫」
亦有人笑言拖篋女是否另有目的:
「佢似打手勢坐順風車啊」
「截順風車?」
但有人質疑樓主小題大做,根本不需下車和對方理論:
「一定要落車,放縱啲人只會縱容惡人」
「你又唔係樓主,講咩都得啦」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48條,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