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足20年!男子獲邀揀特快公屋:唔去會唔會影響申請? 網民解答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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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單位僧多粥少,許多人寧願揀選特快公屋,但亦有人抗拒。本港有男子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表示,自己輪候公屋大約20年,近日收到房屋署發出的「自選單位通知書」,獲安排於今年10月28日上午,到九龍橫頭磡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按照揀樓次序出席自選單位程序。但樓主對是否出席猶豫不決,詢問「請問如果唔去,會唔會影響派公屋?」,同時明言不想住在屯門寶田邨或天水圍天恩邨。

樓主近日收到房屋署發出的「自選單位通知書」,獲安排於今年10月28日按照揀樓次序出席自選單位程序。(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

帖文引起許多網民熱議,紛紛向樓主解釋不受影響:

「唔會,唔使覆房署」

「打去問咗,係兩條隊嚟㗎」

「我有派過,不計3次派公屋名額」

樓主對是否出席猶豫不決,詢問「請問如果唔去,會唔會影響派公屋?」。(《日落下的彩虹》劇照)

亦有網民指出「點解唔去呀?」,其他網民卻指出殘酷現實:

「得返8點幾平方米嗰啲」

「我早過你一日咋,但係見到嗰個名單,啲好嘢畀人揀晒」

「如果屯門寶田邨同天水圍天恩邨你唔啱嘅,咁就等下次」

如果樓主放棄出席,將會繼續輪候公屋,仍然要暫住其他地方。(《一念無明》劇照)

究竟缺席會否失去原有公屋輪候資格,甚至被扣減一次編配機會?申請人「沒有出席選樓」與「揀樓後反悔」的後果截然不同,房委會2026年「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指引,申請者如果獲邀參加自選單位程序,但最終沒有出席,不會被計算為一次有效公屋編配,原有公屋申請亦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房委會列明,以下3種情況均不會扣減公屋編配機會:

1. 申請者未獲邀請參加自選單位程序

2. 申請者獲邀參加,但沒有出席

3. 申請者有出席選樓程序,但未有成功揀選單位

樓主明言不想住在屯門寶田邨。(資料圖片)

只要原有公屋申請仍然有效,房屋署便會繼續按照現行公屋申請政策及程序處理。因此,單純因為對特快計劃的剩餘單位沒有興趣而缺席,不等同拒絕正常公屋編配。

然而,申請者若已經揀選心儀單位,其後才決定放棄,後果便可能完全不同。房屋署規定,若申請者自願放棄已揀選單位、未按指定安排出席詳細資格審查或提交所需文件、獲發配房通知後拒絕接受單位,或沒有合理理由而未有依約簽署租約,均可能被計算為一次有效編配。按照現行政策,合資格公屋申請者一般有3次公屋編配機會。若因上述情況被扣減一次,便可能影響日後正常輪候安排。

天水圍天恩邨亦並非樓主心水。(資料圖片/王海圖攝)

不過,房屋署亦設有可被接納的理由,例如申請者提供相關機構的文件,證明基於健康或社會因素無法接受單位,或因離港、住院治療等原因未能按時簽約,當局可按既定準則處理。

根據房委會公布的2026年特快公屋編配安排,二人或以上家庭申請者的自選單位程序已經完結,而一人申請者則由10月12日起分批選樓。因此,10月28日的選樓程序屬於一人申請者階段。

如果樓主沒有出席,不會影響其公屋申請。(資料圖片)

至於當日具體剩餘甚麼單位,房屋署設有「獨立單位」及「長者住屋」兩份可供揀選單位名單,列出不同地區的剩餘公屋單位。申請人須按照其認可家庭人數及個別單位的編配標準作出選擇。

房委會在2026年計劃資料中提及,新界區的寶田邨及天恩邨(一期)為部份單位設計較遜色的例子,包括洗手間面積較其他公屋單位細小,截至今年10月30日,2026年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下,所有可供申請者揀選的獨立單位已全數被揀選,至於計劃下可供揀選的長者住屋仍有大量剩餘單位,未知樓主屬於哪一類,或兩者皆可揀選。

(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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