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三人涉詐騙私人屋苑維修費用100萬元 明於東區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今日(15日)公布一宗涉及筲箕灣一個私人屋苑的樓宇維修貪污投訴調查,並於昨日(14日)正式起訴一名物業管理公司物業主任及兩名工程承辦商,他們涉嫌以欺詐手段獲取約100萬元的維修保養工程費用。三名被告已獲保釋,案件明日(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71歲的呂建法,曾任港深聯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現稱港深智能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物業主任,被廉署起訴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68歲、大通渠務水電工程的東主毛文佳,以及68歲、金威工程(中國)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和股東溫文田,則各被控一項欺詐罪名。三名被告已獲保釋,案件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案情指,案發時港深為筲箕灣的私人屋苑新成中心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呂建法在案發初期負責協助該屋苑業主立案法團的採購及監督工程承辦商,並需書面申報與承辦商的利益衝突。至2023年初,呂建法被新成中心法團直接聘任為行政主任。
隱瞞控制兩間公司 誘使法團支付照明系統安裝費等
從2017年11月至2023年5月,呂建法隱瞞其作為新世代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重要控制人,誘使新成中心法團,就安裝一項節能照明系統支付超過29萬元的服務費。此外,他亦隱瞞自己在坤記工程公司的財務利益,使法團就27項小型維修工程向坤記支付約38萬元。廉署調查發現,新世代及坤記均由呂建法成立,他於案發時直接或間接控制該兩間公司。
另外,在呂建法任職新成中心物業主任及行政主任期間,新成中心法團就多項工程邀請報價,每項工程必須取得最少三份報價。有關報價由呂建法收集並交予該法團。
大通東主毛文佳涉嫌於2017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間,向新成中心法團訛稱另外兩間工程公司曾就16項維修工程發出報價單,從而誘使法團將該等工程判授予大通,並支付服務費工程費用逾26萬元。
金威董事溫文田則涉嫌於2023年3月至8月期間,向新成中心法團訛稱另外兩間工程公司曾發出報價單,誘使該法團將一項固力電力裝置定期檢查工程合約判授予金威,並向金威支付費用約7萬元。廉署調查發現,上述四間工程公司,根本不存在或沒有就工程提交報價單。
廉署強調,將持續重視物管業界的誠信,並提供多元化的誠信培訓,以提升從業員的防貪意識及應對貪污風險的能力。廉署又表示,新成中心法團及港深智能管理在調查期間提供了全面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