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帶|刪條文完善後重推 鄧炳強:有無法例規定均建議佩戴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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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強制佩戴安全帶法例實施近一周,爭議繼續發酵,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下午會見傳媒約10分鐘,承認法律條文技術上有不足,未能反映立法原意,法例執行時「市民產生不同看法」,情況並不理想,為「清晰起見」,將會盡快刪除有關條文,並研究改善條例的執行,期間會廣納社會各界意見,再徵詢立法會後推出法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午(30日)被問及警方是否不會再就佩戴安全帶執法,以及他早上在立法會上稱扣安全帶是清晰及必須,但政府下午指會取消法例,他認為是否合適。鄧炳強回應稱,安全帶在交通意外中是重要的保命工具,不論有無法例規定,任何人乘搭任何交通工具時,包括私家車、小巴、巴士等,他及警方建議均應使用安全帶,「有咩意外、傷亡,後悔已太遲」。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30日)下午在委員會會議結束後,在政府總部見傳媒,被問及警方是否不會再就佩戴安全帶執法,以及他早上在立法會上稱扣安全帶是清晰及必須,但政府下午指會暫緩法例,他認為是否合適。
鄧炳強回應稱,安全帶在交通意外中是重要的保命工具,從過往的交通意外中可見到,有用及無用安全帶的傷亡程度有很大分別。不論有無法例規定,任何人乘搭任何交通工具時,包括私家車、小巴、巴士等,他及警方建議均應使用安全帶,「有咩意外、傷亡,後悔已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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