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事件|Danny交社署看管3年 社署:按法庭命令執行安排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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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Lily事件|Save Lily香港|Save Lily父母】「Save Lily」事件中的父母在港誕下幼子Danny後一度拒交DNA樣本並圈疏忽照顧兒童被捕,Danny後交社署照顧。Danny保護令案今(26日)於西九龍法院少年法庭閉門聆訊,頒布了為期3年的保護令,Danny交社署看管。

社署指,法庭今日已就有關個案進行聆訊並發出為期3年的保護令,並由社署安排該名男嬰於現時的留宿幼兒中心繼續接受專業人員照顧,根據法庭命令執行男嬰的福利計劃和照顧安排。

社署稱已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與相關專業人士就個案進行全面評估,結論認為個案屬疏忽照顧。經綜合考慮男嬰的安全和最佳利益、有關家庭的背景和生活狀況,以及個案的潛在風險,社署向法庭呈交報告,就男嬰的福利計劃提出建議。

Danny父母曾偉邦及關佩仙,6月26日在庭外透露法庭就其兒子Danny頒下3年的保護令,並交由社署看管。(陳曉欣攝)
發起「Save Lily」的父母回港並在家分娩誕下幼子Danny。(香港01攝)
發起「Save Lily」的父母,有就幼子Danny的保護權一直與社署磋商。(香港01攝)
「Save Lily」事件持續發酵,引得網民的大量關注。(香港01攝)

社署安排Danny於現時留宿幼兒中心繼續接受專業人員的照顧

社署發言人指,法庭今日已就相關個案進行聆訊並發出為期3年保護令,由社署安排該名男嬰於現時的留宿幼兒中心繼續接受專業人員的照顧,並根據法庭命令執行男嬰的福利計劃和照顧安排。

為Danny家庭提供適切支援和輔導 適時向法庭提交進度報告

社署亦會為男嬰的家庭提供適切支援和輔導,並會適時向法庭提交進度報告。社署指,政府非常重視兒童福祉,深信每名兒童都應受到保護及適當照顧,免受傷害。自今年五月底得悉該名男嬰的資訊後高度關注事件,一直與相關政府部門保持聯繫,主動接觸有關家庭,並採取聯合行動,安排男嬰到醫院接受檢查及評估。

社署:經綜合考慮男嬰最佳利益及個案潛在風險向法庭呈交報告

為了保障男嬰的福祉,社署根據《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213章)向法庭申請保護令,並按法庭指示將男嬰送往收容所,由專業人員照顧。

社署稱已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與相關專業人士就個案進行全面評估,結論認為個案屬疏忽照顧。經綜合考慮男嬰的安全和最佳利益、有關家庭的背景和生活狀況,以及個案的潛在風險,社署向法庭呈交報告,就男嬰的福利計劃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