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一個月|業主嘆新法團變樣 投訴遇官腔:監管多步或無事

撰文:鄧栢良 黃學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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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發生一個月,這場世紀火災燒毀無數家園,更燒出屋宇大維修監管制度的千瘡百孔。一直關注宏福苑法團事務的業主 C 小姐(化名)受訪時指,她曾對新一屆法團寄予厚望,以為能撥亂反正,卻目睹新法團上任後態度180度轉變,由監察者變成保護者。回首過去曾向至少5個政府部門投訴,卻換來官腔回覆,C小姐痛心說:「如果當初可能再監管多一步,其實可能好多事都未必會發生。」又批評現時法團制度有缺憾,如缺乏透明度及授權票等機制,小業主既無法看清大局,亦無法左右大局,只能任人魚肉。

宏福苑大維修工程,去年已引起爭議。(資料圖片)

曾寄望新法團撥亂反正 上任後態度突變

C小姐於2020年入住宏志閣,單位在今場大火中沒被波及,但因警方仍然封鎖現場,所以C小姐現時正暫居在親友家中。但相比起自身的居住問題,C小姐更痛心的是屋苑管理的崩壞,她自言僅入住宏福苑數年,不過一直關心屋苑及大維修事宜。她憶述,當初屋苑啟動大維修時,有一批街坊積極關注,表現得非常熱心,提出大量數據和文件,又向專業人士徵詢意見,質疑大維修工程的安排,「當時好多街坊都想支持佢哋」。

隨後這批熱心街坊被其他業主選為新一屆法團管委會委員,豈料新法團於去年 9 月上任後,表現卻大失支持者所望。C小姐形容他們上任前後好似「變咗樣」,由以往的質疑者變成了工程的護航者。「當街坊想佢哋拎多一啲數據,或者搵返之前嘅文件去睇,佢哋好多時候都畀唔到,或者唔覆我哋。」

C小姐曾寄望新法團撥亂反正,但法團上任後態度突變。(王海圖攝)

認同政府解散管委會 指法團無法處理問題

C小姐又指出,法團與工程顧問及承建商三方召開的工程會議,雖然容許其他業主參與,但卻無法釋除業主的疑慮。她舉例指,曾經有業主就棚網及發泡膠等問題提出質疑,但法團及宏業等往往沒有正面回應或提供確切的答案,只推說容後提供資料及數據,倘若沒有人持續關注,事情往往就不了了之,「感覺係一個唔透明嘅安排」。所以對於政府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強制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一事,C小姐坦言認同政府的做法,因法團根本無法處理業主的問題。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援引《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 。(資料圖片)

四出投訴無門 小業主力不從心嘆陷入死局

眼見大維修工程問題叢生,而法團又沒積極作為,C小姐與一眾關注組街坊並未坐以待斃,他們曾個別向勞工處、屋宇署、民政事務總署、市建局,甚至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投訴及查詢。然而,得到的結果卻是令人絕望的「官腔」,「全部回覆都係話,始終我哋(宏福苑)係居屋,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所以好多嘢都交由佢哋去控制。」

C 小姐形容是陷入一個死局:去找法團,法團拖延;去找政府,政府推回給法團。兩條路好像沒有出口,才演變成今日這場災難發生。她坦言小業主已盡了最大努力,但感到相當無奈:「講真本身以為十幾萬(維修費)畀咗落去,已經係一個唔情願嘅安排,但係開始見到尾聲,但就因為之前好多人嘅查詢或者質疑都無人去跟進,引申到今日大家流離失所。」

C小姐指,宏福苑居民早已反映棚網及發泡膠板等問題,奈何沒有解決問題。(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制度缺陷令監管失效 盼政府改革 不止從旁協助

對於火災後,政府迅速拘捕涉案人士,C小姐對此感到諷刺:「如果當初可能再監管多一步,其實可能好多事都未必會發生。」她認為,現行的法團制度存在本質上的缺憾,法團成員由居民選出,難以評論誰人比較專業或是否懂得監管,「其實都係主要睇佢哋有無心」,然而實際上小業主難以分辨其本質,C小姐自言,好像她這類僅入住數年的業主,更難分別誰是人誰是鬼,「選出嚟係咪正確,或者之後會點,其實我哋都確認不到。」

C小姐指出,當法團運作缺乏透明度,加上授權票等機制,小業主既無法看清大局,亦無法左右大局,只能任人魚肉。經歷此次慘痛教訓,她坦言日後若再置業,會考慮盡量避開正進行大維修的舊屋苑。

對於未來屋苑管理制度的改革,C 小姐認為政府不能再擔當「從旁協助」的角色,而是要直接參與及負起責任。「不是單純監管,而係真係可能落手落腳,甚至乎可以由佢哋去決定。」她希望政府能設立專責部門,介入大廈維修管理,而非讓無助的小業主在制度的夾縫中求存。

宏福苑業主多番向法團及政府各部門反映問題,但仍無力回天,終發生世紀火災。(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