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改革|立會商方案 謝偉俊:是倒退但要向前看 憂官員大權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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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完善地區治理方案時,指區議會過去「行錯路」。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及政制事務委員會今日(4日)舉行聯席會議討論改革方案,選委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形容方案是倒退,但呼籲要向前看。

他質疑當日後地區事務全部權力集中民政事務專員身上,區議員又要按指標做事,而懲處機制全由官員掌控,憂慮區議員不敢提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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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俊稱,《基本法》中的區域性組織的形容,較適合地區分區、滅罪和防火等組織,以往中央盡量不改動制度,讓區議會「勉強」存在。他質疑現時更改制度,如同「鬧鐘」要「Reset(重設)到零」,他形容重設當然是倒退,再回到正軌重來,但呼籲大家要重新向前望。

謝強調,當然反對以往的民粹,但如果要保留區議會,應考慮其存在價值。對於新引入的履職監察機制,他指要做到公平、公開、公正,但現時建議最終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作處理和決定,局長權力很大,而上訴都由政務司司長處理,即全部都是官員主理。

麥美娟解釋不設副主席理據

政府提出的完善地區治理方案,除了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外,也不設副主席一職。選委界立法會議員管浩鳴則質疑為何不讓區議員擔任副主席。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指,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席可更好統籌、理順地區工作。她指,副主席職責是當主席缺席時代為履行主席職責,而公務員架構中,不會沒有民政專員,因始終可以有署理專員職位,已可履行區議會主席職責。

區議員開會只坐15分鐘或違規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則問及履職監察機制下,如何計算出席率、行為不檢點包括甚麼行為等。麥美娟解釋指,有人出席會議很短時間,例如坐15分鐘就走,可能要處理出勤情況;作出令市民失望行為、個人行為不檢點等有準則啟動調查。她指監察委員會非常設,該委員會包括1個非區議員及4個非當區議員,調查及有建議交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處理,如區議員不服可以向政務司司長投訴,認為體制完善。

工聯會倡多委任勞工基層及青年代表

工聯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黃國則指以往政府委任公職,往往傾向選擇專業人士,缺乏前線基層代表,因此建議未來的區議會應委任一定比例的勞工基層代表,例如,基層工友、職業司機、街坊「地膽」等,讓區議員的組成更具廣泛代表性,有助政府掌握社情民意。另一名工聯會議員陳穎欣指,有賣國者對香港抹黑,過往區議會拉布、衝擊、奏唱港獨歌,令議會文明大倒退。她建議委任區議員要有青年代表,發言中亦稱曾任區議員的麥美娟作「師傅」。

當官員回應時,曾國衞笑言讓「師傅」先作回應。麥美娟指相信有不同年齡、界別背景的人參與區議會,重塑區議會的目的是收集不同意見。曾國衞亦指相信麥會爭取有青年加入區議會。

陳穎欣在本屆立法會選舉,接下麥美娟一直扎根的新界西南選區;麥當時則轉至選委界參選,及後再辭去議員職務加入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