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消防員涉輪姦酒醉女 反指事主先挑逗 陪審團裁定一罪成一脫罪
兩名時任消防員涉在疫情期間,第二次約一名26歲女子時見面時,便在酒店房飲酒遊戲,女子聲稱酒醉下遭兩消防員輪姦,並稱她曾用眼神向其中一人求救,惟不獲理會,更見二人用身體語言示意換位接續。兩男否認指控,當時兩人各有女友,但女事主向他們作出挑逗行為,其首被告李浩田稱女事主只曾為他口交,次被告陳卓軒則稱未試過「三人行」,覺有新鮮感而讓同僚加入,又指覺得事主享受。5男2女陪審今(23日)退庭商議逾8小時,一致裁定李強姦罪不成立,但陳則以5比2裁定強姦罪成。案件押後至7月11日求情,以索取事主X的創傷報告。
首被告李浩田聞判後伏在被告欄上,情緒久未能平復,次被告陳卓軒則情緒平靜,不時看向公眾席。
兩名被告:李浩田(31歲)及陳卓軒(29歲)同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們於2021年8月20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太子道西193號新世紀廣場帝京酒店978號房,強姦X。
X曾與兩被告及其他人一同飲酒
案情指,事主X在2014年在服裝店工作時與李相識,2021年李再主動與X聯繫。同年8月8日,李約X到尖沙咀諾士佛臺飲酒,當日一行五人,包括次浩陳卓軒及另一對男女亦有出席,至凌晨1時散場。
原約多人酒店聚會最後只得3人
同月20日早上,李透過whatsapp再邀X當晚在酒店房間飲酒,指陳及另外一些女性朋友亦會出席。X當日與李一同到酒店房時,只有陳在房,他並準備好啤牌和酒精。三人在床尾猜枚和飲酒,X稱約喝了逾十杯250毫升酒精後有醉意,在床上休息時,感到有人伸手摸其下體,她稱曾以眼神望向李求救,惟李沒有理會,並鬆開了X的手。她想推開陳的手亦不成功。
半睡半醒見兩被告互換位置輪姦
X稱在半睡半醒下,看到陳在她的身上前後郁重侵犯她,又覺有人按著她的肩膀,她之後看到李和陳有用身體語言溝通,像示意對方後續,她見李與陳交換位置,李接著陳輪姦她,李之後並要她口交,及在她的臉上射精。她指二人均沒有戴上避孕套,陳其後有用毛巾為她清潔臉上的精液,並有送她回家。
X事發後兩日向風雨蘭求助及報警。她亦並配合警方的行動,借口約李及陳再到酒店喝酒,二人再度現身並在酒店被捕。
辯方案情則指,2021年李再與X聯絡,他們在尖沙咀與李的其他朋友喝酒的晚上,X曾摸李的大腿和搭其膊頭,李陪伴X吸煙時,兩人又談及感情狀況,X有表示當時沒有男朋友。
辯方指3人在酒店房氣份融洽
兩名被告均稱當晚與X酒店房玩遊戲時氣氛亦融洽。X後來更主動坐在他們中間。首被告李浩田自辯時稱,有留意到陳有摸X的大腿。後來陳去洗手間,只有李及X二人時,X靠在李的肩膀上,李指他當時:「好驚訝,令我嗰下好surprise。」他稱有摸X 的手並順勢摸其大脾,他在問準X後才與她接吻,並互相撫摸。
李稱初時下體無反應
李稱當時擔心陳會突然從廁所出來,加上燈火通明,覺得下體沒有反應,故有問X可否替他口交,X卻指他有汗味由拒絕,他於是叫X為他手淫,但仍然無甚反應,他感到尷尬,不想再與X發生關係,便穿回衣服去洗澡。
看到畫面好震撼覺有性慾
李稱他洗完澡後出來,看到赤裸上身的陳正與X性交,自然反應關上房燈。李形容覺當時畫面好震撼,覺得好刺激,覺得已有性慾想加入,但仍不敢太主動。他在得到X同意後俯身吻她,陳亦停止與X的性行為。他稱在問准X同意下X為他口交,他亦全程望着X,並稱覺得有視覺享受,惟他射精時不小心濺在X的頭髮上,X回應說:「喂呀!」他稱事後就此事向X道歉。
陳覺性興奮後曾到廁所冷靜
次被告陳卓軒自辯時稱,X當晚在酒店房坐在他與李中間,指X當日穿短裙好吸引,他便摸X的大脾,X沒有拒絕他,他感到有性興奮,便獨自到廁所冷靜。
指X有發性暗示並配合動作
後來李入廁所稱要洗澡,他便回到房中,他指X有用小腿「撩」其大腿內側,認為X在給他性暗示,又指X主動吻向他,他便開始摸X,覺X一直有配合其動作,並有引導他性交。他指X全晚都沒有抗拒,並有發出誘人的呻吟聲,兩人轉用不同姿勢時,X亦有配合。
陳稱未試過三人行覺新鮮
陳指李洗完澡後出來,他因從未試過「三人行」,覺得好新鮮,便接受李加入。陳又稱覺X享受過程,又認他並無向X索取電話號碼因為無打算過與她發展。
案件編號:HCCC23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