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陳志全否認要對抗港共政權 與建制派及港府向有合作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民主派初選案今(3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案發時為人民力量主席的「慢必」陳志全第三天自辯。控方質疑,陳志全參加初選的目標,是要對抗港共政權,陳強調在議會內的對手包括建制派和特區政府,強調他曾多番和兩者合作,並促成改善市民生活的政策,無論對建制派或特區政府而言,他都是可合作的對象,這屬鐵一般的事實。

陳已完成其證供,鄒家成將於明天自辯。

陳志全稱他向來是建制及政府的合作對象,這是鐵一般的事實。(資料圖片)

民主派在港的對口單位是政府

控方繼續就陳志全於2020年6月底在街站的發言作出盤問,指陳曾形容時任特首林鄭月娥為「傀儡」,問陳的意思是否指:對抗特首並無意義,對抗的應是中共?陳否認說法,並稱如逃犯條例修訂,是林鄭月娥宣布修訂「壽終正寢」,但她要獲中央首肯,才可決定,而民主派在港的對口單位是政府,要通過政府,才可以改善市民生活。

議會內的對手是建制派及特區政府

控方又指陳參加初選的目標,是要對抗港共政權。陳說民主派在議會內的對手是建制派同特區政府,每天都要和他們鬥智鬥力,以改善政府的政策,反問這是否對抗政權?但陳又稱他和建制派、特區政府過往亦曾多番合作,並促成部份政策。無論是對建制派或特區政府而言,他都是可合作的對象,這是鐵一般的事實。

無好日子過意指會在會上積極發言

法官陳仲衡指,陳在街站講:「對付港共政權。」問是否應和其發言中講的「議會戰線」一併考慮。陳說他在街站時有講:「唔好畀佢有好日子過。」其意思是若在議會中不積極發言,政府在一天內便可通過很多議案和撥款,而「守住議會戰線」便是避免此情況。

令與會者周三晚不能去馬場

陳續指,以前民主派和建制派之間的矛盾不大時,立法會的會議或於星期三黃昏便已完結。他進入議會後,會議大多於星期四下午或夜晚才完結,陳說:「我話唔畀佢地有好日子過,係指星期三晚佢地想去馬場跑馬,都去唔到。」

希望和相信沒有衝突

就陳早前供稱,案發時已認為民主派在立會取得35席的機會很微。控方指陳在街站稱有三個願望,除了要和「快必」譚得志一同當選,另一個是希望民主派議會過半。陳志全反問:生日祝願世界和平,世界和平可達到嗎?他解釋,希望和相信沒有衝突,他雖然相信「35+」機會很微,但仍會盡力爭取議席。

譚得志曾稱論壇上遭黃之鋒捅一嘢

控方之後問及人力的譚得志參加九東的選舉論壇的情況。陳志全稱,他沒有看過該論壇,但譚提過在論壇時:「畀黃之鋒捅咗一嘢。」黃指譚得志曾斥責梁天琦是「無頼本土派」,問譚會否就此道歉。陳講及此事時,庭上傳來一陣笑聲。

譚在論壇上言論或是即場爆肚

控方續指,譚在論壇中表明若當選立法會議員,會否兩度否決預算案等。陳否認這是其立場,又指這說法亦違反人民力量爭取「全民回水」的立場,並說:「人人派十萬都否決,畀人斬呀。」陳續稱:「佢從來無講過人人派層樓、人人派十萬都要否決。」又指譚或是即場「爆肚」。

否認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控方最後指,陳志全案發時和其他被告,圖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並否決預算案,以迫使政府回應訴求,陳當時亦意圖顛覆國家政權。陳志全一概否認。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12

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26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