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港府譴責彭博「禁fb」報道 指令人誤解和恐慌

撰文:鄭寶生
出版:更新:

政府公布《基本法》23條公眾諮詢意見,彭博三則新聞標題指香港應屏蔽Telegram、Singal及Facebook和YouTube,內容則表示是公眾意見。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指報道令人對23條立法建議產生誤解和恐慌,強調並無建議禁止任何社交媒體、影片分享平台或串流平台在香港運作。

彭博報道的《基本法》23條公眾諮詢內容,題為「HK Security Law Public Consultation Lists Facebook, YouTube Ban」,後來已修改。

彭博今日(6日)刊出報道,題為「HK Security Law Public Consultation Lists Facebook, YouTube Ban」,並以「HK says Telegram should be prohibited in Article 23 proposal」及「HK says Signal should be prohibited in Article 23 proposal」作為標題,內容講述23條立法諮詢結果的部份公眾意見。該些意見稍後在《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結果文件中公開,包括:

「建議將Facebook、YouTube等網站撤出香港市場。」
「Telegram, signal及部分加密通訊軟件成爲犯罪分子罪惡溫床,並具有統領行動,發布煽動消息等性質。23條應禁止相關通訊軟件在香港使用。」

今日下午的立法會聯席會議,行政會議召集人、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就表示,彭博報道一出就收到不少查詢,認為報道已引起恐慌,政府應該譴責。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相關立法會文件附件所載的,乃特區政府於有關公眾諮詢中接收到的書面意見摘要,該附件內容橫跨75頁。然而,有關報道只片面挑出當中的三項所收集的意見,並配以斷章取義的標題,企圖誤導國際社會和特區市民以為特區政府將會採納有關意見,或將禁止相關平台在香港特區運作,其意圖實在令人懷疑。彭博的假新聞已影響其可信性,及其在媒體界的公信力。我們要求彭博須確保往後有關《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報道公正、持平,以免任何讀者受到進一步誤導。」

彭博今日下午修改了報道標題和內容,約4時半改為「更正:香港公眾看法認為23條應禁用通訊軟件TELEGRAM、SIGNAL」,之後再加入政府說法,改為「Hong Kong Official Says City Won’t Ban Popular Messaging Apps」,內容亦大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