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深圳打工仔與辦公室二手煙的抗爭:臭到戴N95 管理處幫倒忙
2025年6月,深圳衛健委發了一篇題為《二手煙,其實是一種霸凌》的文章,閲讀量超10萬,轉發9.6萬,點讚5.7萬。這些數字背後,是無數深圳人「苦二手煙久矣」的真實心聲。在街上行走,在地鐵口等人,在餐館裏吃飯……總有個別人,旁若無人地點起煙,把周圍所有人都籠罩進讓人反感的二手煙裏。
面對公共場所的二手煙,大多數人擔心起衝突,選擇忍耐、躲避;但近些年,越來越多人選擇挺身而出,儘管結果往往難以預知,社交媒體上不乏主動勸阻後,被兇狠回懟的經歷分享。
很多內地煙民視深圳禁煙規定「如若無物」:
默默忍受了幾年辦公樓二手煙後,周峰終於也決定做點什麼。但他沒想到,這會是一場拉鋸戰。當面提醒吸煙者、和物管溝通、12345投訴、「別抽啦」 小程序舉報……幾個月的抗爭中,他嘗試了所有自認為能執行的辦法,成效有但並不徹底。
二手煙如同那離離原上草,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對此,他深感無奈,也深感無力。這是他的故事,也是很多寫字樓裏沉默者的困境。
(以下是他的自述)
緣起
我在深圳南山一家公司待了五年,和大多數辦公樓一樣,這裏有兩個「二手煙重災區」——消防樓梯和廁所。剛來時,整層只有我們一家公司,偶爾有人在樓梯口抽一根,不算太打擾。但隨着其他公司陸續入駐,打工人隊伍越來越龐大,煙民的規模也悄然擴充。
大概是嫌下樓麻煩,不知從何時起,消防樓梯成了默認的「吸煙點」。還有人圖省事,乾脆躲進廁所,邊蹲坑邊抽。記得2023年,一位女同事終於忍不住,在公司群裏吐槽:
既然大家都在樓梯那兒抽煙,能不能請物管(管理處)至少開點窗?煙味實在太濃了!
物管很聽勸,不僅推開了樓梯間的窗,還很「貼心」地放了兩張椅子和一個煙灰桶。於是,一個本不該存在的「室內吸煙區」,就這麼順理成章地上線了。可問題是,按照深圳的控煙條例,室內工作場所本就不該有任何吸煙點,不管是樓梯、男廁還是女廁。
尤其一到下雨天,整層樓窗戶緊閉,煙味瀰漫在整個走廊,竄進辦公室,無處可逃。那種被二手煙「醃入味」的感覺,我想很多人都懂。很長一段時間,包括我在內,許多不吸煙的同事都默默接受了這個現實。但我從小有鼻炎,對煙味特別敏感,一聞就頭暈、嗓子癢,簡直是種折磨。
煙味大的時候,只能重新戴上N95口罩,把桌面風扇開到最大,再放上香薰,試圖把煙味壓下去。有段時間,我幾乎對煙味緊張到神經質。只要隱約飄來一點味道,我就立刻衝去關樓梯間的門、死死拉緊廁所門——好像這樣就能把討厭的煙味鎖在外面,也把自己心裏的焦躁稍稍壓下去一點。
後來我尋思,這股對二手煙的厭惡,或許早在小時候就埋下了種子。我父親總愛在家抽煙,我和媽媽勸了多少回都沒用。有一次,他剛在衛生間抽完,整間屋子嗆得人難受。我忍不住抓起空氣清新劑衝進去猛噴,直到香味勉強蓋過煙味才停手。
我知道,煙味早就滲進毛巾、窗簾和牆裏,怎麼噴都清不乾淨。就像煙癮鑽進了父親的身體,不是我一瓶清新劑能解決的。但那一刻,只能用這種方式讓自己好受一點,因為這樣做就能把煙味暫時掩蓋。
隨着時間推移,辦公樓裏吸煙的人越來越多,樓梯與廁所裏的煙味也越來越重。我留意到網上關於二手煙的討論漸漸多了起來,微博、朋友圈、新聞裏,越來越多人開始吐槽辦公室、餐廳,甚至小區電梯裏的二手煙。
更讓我觸動的是,不少普通人選擇不再沉默。碰上二手煙,有人會走上前禮貌地提醒一句,有人悄悄拍下照片留證舉報。這些看似微小卻「帶點勇氣」的行動,正一點一點地把這個長期被忽視的問題推到公眾視野,也在潛移默化中影響了我。在公司被動吸入無數次二手煙後,我覺得自己的忍耐值已經到達極限。今年六月的某個下午,一個清晰又堅定的聲音在心中響起:
夠了,是時候做點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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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
在我看來,想要徹底解決室內的二手煙問題,直接去和吸煙者溝通,有時候反而容易引發衝突。情緒上來了,問題沒解決,還憋一肚子氣。所以,最先想到的還是找物管。他們作為樓棟的管理方,哪怕只是控制一下,別讓煙味到處竄也行。第一次溝通的情形,我至今還記得很清楚:
我:「每次樓梯口有人抽煙,我們整個辦公室都能聞到煙味,真的很嗆人。」
物管人員:「可那邊是專門的吸煙區啊。」
我:「但室內公共區域,也能設置吸煙區嗎?」
談話就這樣結束了,沒什麼結果,有些失望,但也沒打算就這麼算了。我想了想,乾脆試試深圳12345平台,指望通過投訴來推動物管整改。
我在平台上提交了投訴。受理速度很快,當天就派單給了衛生健康局。我心裏還小小地期待了一下,覺得這次也許真有戲。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工單像卡住了一樣,一動不動。那段時間,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點一下「催辦」,同時還警惕着飄進來的煙味。那種感覺,就像是自己在一遍遍敲門,卻始終沒人回應。
等了將近兩個月,衛生健康局終於派人來處理了。監督員來的當天,物管趕緊發通知給整棟樓的公司,只是強調「不能在走廊或洗手池窗戶邊抽煙」,但卻對樓梯口的「吸煙區」,一字不提。我心裏嘀咕:
監督員來這一趟,就只是發個通知?室內吸煙點難道不算問題?
於是,我第二天在12345上,給這個工單打了個「不滿意」,如實說明情況:吸煙點還在,廁所和樓梯間依舊有人抽煙。這次反應特別快,物管當天應該就接到了通知,迅速把每層樓的煙灰桶撤掉了,還擺上了鐵護欄、貼了禁煙標識,並給所有入駐公司重新發了通知。雖然過程有點曲折讓人頗感失望,但好歹是有少許成效了。
我心中暗喜,這下能跟室內的二手煙說再見了吧?室內「吸煙區」剛撤掉的那幾天,走廊和廁所確實很難得的聞不到二手煙味,我心想:總算是能好好呼吸了。可沒高興幾天就傳來「噩耗」,自從樓梯口不讓抽,好些煙民開始在男廁聚集,同事抱怨道:
現在廁所的煙味比之前更嗆鼻。
我發現,躲在廁所抽煙的人,以前會把煙頭沖掉,現在有的乾脆直接扔地上踩扁,給人一種明晃晃擺在那兒「示威」的感覺。連續觀察幾天,我還發現這些煙頭長度都差不多,抽煙習慣相當固定,感覺像是同一個人乾的。
我甚至有點懷疑:這算不算是針對撤掉吸煙區的一種報復?不過轉念一想,可能也沒那麼複雜,純粹就是懶得下樓吧。又過了幾天,消防樓梯的吸煙點又有了死灰復燃的跡象。
無奈
我跟幾個同事吐槽過二手煙這件事,大家也都一肚子火,一邊罵一邊出主意,雖然大多是開玩笑:
「要不你買把水槍,誰抽就呲他!」
「他動手,你就躺下再報警!」
我聽了也只能苦笑,這些「餿主意」聽着解氣,但真操作起來一點也不現實。思來想去,還是得找物管。第二次溝通,物管態度依然很好,但也很無奈地表示:
我們沒有處罰權,建議最好是大家互相監督。
他們還建議我們拍照曝光:「讓抽煙的人自己不好意思」。
聽起來挺有道理,可細想這不就是把問題又扔回給我們嗎?物管沒有執法權是事實,但讓我們自己去監督、拍照,實在有點把「皮球」踢回來的感覺。我能理解物管的無奈,但關鍵是,誰能來把問題解決了呢?後來我在社交平台求助,才發現原來這麼多人都被室內二手煙困擾:
「辦公室有二手煙如何自救啊?」
「怎麼整治在寫字樓廁所抽煙的?」
「救命,公司廁所吸煙臭死了!」
有人建議舉報消防隱患,也有人推薦用「別抽啦」小程序——這是深圳2023年專為舉報二手煙推出的平台。之前12345投訴慢得讓我沒脾氣,這次我決定試試「別抽啦」。拍了幾張男廁煙頭煙灰的照片,我就提交上去了。猶豫半晌,我又在12345上提交了投訴,想着多管齊下。
「別抽啦」的反饋確實快,根據工單,兩天後就有。一個星期不到就派了志願者來。可惜他們偏偏選在周末過來,整棟樓都沒幾個人。志願者和物管在現場轉了一圈、合個影,工單結束。我總共在12345上投訴了五次,「別抽啦」小程序提交兩次,還有一次在消防隱患。
隨着投訴次數增加,男廁裏的禁煙標識也越貼越多:門口、牆上,甚至小便池上方都貼了顯眼的標識。諷刺的是,標識越多,地上的煙灰不少反增。每次走進去,我都忍不住在心裏吐槽:
難道不抽煙就上不了廁所?
其實,辦公樓裏絕大部分煙民是配合的,通知發佈之後,很多都會自覺下樓去吸煙。但總有少部分人,完全不在乎別人,即便室內也照抽不誤。我曾委婉地問過幾個經常在樓道抽煙的人,他們還挺不滿,覺得控煙措施是針對他們、限制自由。說實在的,真沒人想欺負誰,大家只是不想吸二手煙。
不能說投訴沒效果,也不能說物管沒作為,但現實情況就是問題並沒有得到圓滿解決。儘管如此,我還在堅持通過投訴,和那股煙味較勁,畢竟我也找不到其他途徑了。不知不覺間,與二手煙抗爭,又變成個體和吸煙者之間的較量。有同事建議:
要麼在廁所撕破臉吼一嗓子、在牆上貼警告,要麼只能繼續忍。
然而大多數時候,根本見不到吸煙者。一推門,人早溜了,只剩下一地煙灰煙頭,和一股散不掉的煙味,像在默默嘲諷。唯一一次,我撞見一位正在隔間抽煙的男士。當時還特意在洗手池邊等了一會兒,等他出來,我鼓足勇氣上前開口:
「先生,廁所不能抽煙,牆上有禁煙標識。」
「您知道二手煙對別人影響很大嗎?」
他一句話也沒回,眼神躲閃着走開了。那一刻,說真的,我心裏沒有生氣,也沒有委屈,就是深深地無力——明明理在你這邊,卻一點辦法都沒有。
思考
這段時間我一直在想,如果光靠道德勸說就能讓吸煙者自覺,二手煙的問題恐怕早就解決了。可現實哪有這麼簡單?很多吸煙者在室內肆無忌憚抽煙,表面看是素質問題,可往深處想,實則制度和監管還沒跟上。事實上,深圳在控煙方面已經走在全國前列。
早在1998年,深圳就為控煙立法。2019年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更是將公交站台、地鐵出入口、電子煙都列入禁煙範圍,被稱為中國內地最嚴「控煙令」。而後,深圳又積極探索分類建設無煙場所,2025年6月1日,全國首個無煙場所建設地方標準在深圳誕生。
然而就個人觀感而言,公共場所遊煙、二手煙問題,依然如頑疾一般,屢見不鮮,屢禁不止。有時候真覺得,深圳可以好好向香港、澳門學一學,尤其是僅一河之隔,被稱為「控煙天花板」的香港。
在香港,非吸煙區抽煙直接罰1500港元。2025年,香港在禁煙力度上再加碼,發佈了堪稱史上最嚴的禁煙新規,擴大了禁煙區,從2026年1月開始,連「排隊時吸煙」都要罰3000港元。最關鍵的是,這些規定不只是寫在紙上,是真執行、真罰款。
事實上,除了寫進法規的禁煙區(室內為主),香港在戶外並沒有明確的禁煙規定。有個香港朋友就曾跟我說,其實香港邊走邊抽煙的人也存在,他們統稱這類人為「火車頭」,不過有一點好,室內基本聞不到煙味。但有一點彌補了這個「漏洞」。你可以在戶外抽煙,但一旦被執法人員發現煙灰、煙蒂落地了,那麼你將會因為「亂丟垃圾」被罰款3000港幣。
香港街頭那些帶有煙灰缸的橙色垃圾桶,之所以成為大家常說的「合法吸煙區」,並不是因為只有這裏能合法吸煙,而且在這裏吸煙,不會因為「亂丟垃圾」被罰。這樣一來,就大大限制了「遊煙」,和無處不在的「二手煙」。
部分酒店、餐廳也設置合規的吸煙區。好比有的酒店就提供專門的吸煙房,入住之前可以找工作人員安排。在非吸煙者與吸煙者彼此尊重的基礎上,香港確實達成了某種共識。
回過頭看深圳,就拿我們寫字樓來說,廁所、樓道經常煙霧繚繞。禁煙標識貼得是挺多,可有些人根本不在意,因為他們知道,就算被抓到,也不會怎樣。
投訴渠道是有,但處罰軟,權責在實際問題處理中不甚分明。物管沒有執法權,真正有執法權的人,通常很難現場抓到違規吸煙的人。正如投訴結果一樣:「暫未發現吸煙人員。」
況且就算抓到了,按照深圳控煙條例,第一步也是勸導熄掉,如果不聽,才罰50塊錢人民幣。差不多一包煙的價格,不痛不癢。看到這個內容,我猜肯定有人會反駁:
抽煙是一種個人自由,你有權干涉嗎?
那麼,我想引用哲學家穆勒的話回應: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自由。正如深圳衛健委發文中的回應:暢快呼吸是更多人的自由。公共場所吸煙不是吸煙者的自由,而是對非吸煙者的霸凌。
無論是室內二手煙還是戶外的遊煙,大部分深圳人都不想吸,這是對健康最基本的自我保護。拒絕二手煙,不該變成一場要靠憋氣、快走和運氣的「生存遊戲」,這本該是大部分人最基本的權利。
慶幸的是,越來越多人敢於說「不」了,也讓二手煙的問題,被看見、被討論,也被更多人重視。只是,在我看來,不能只指望依靠普通人的「勇敢」來整治二手煙,這既不現實,也不公平。控煙,深圳還需要更努力,還可以做得更多。
注:應講述人要求,文中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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