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英文版總編輯馮偉光就刑期提出上訴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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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指利用旗下的《蘋果日報》,煽動市民上街和與政府抗爭,並促請外國政府對香港及中國政府及官員作出制裁。黎早前就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煽動等3罪判囚20年,《蘋果》的6名編採人員,亦被判囚6年9月至10年。其中認罪後被判囚10年的英文版總編馮偉光,昨向上訴庭就其刑期提出上訴。

上訴人馮偉光,62歲,案發時是《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他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他未有出庭作供,被判囚10年。他在求情時曾稱,他並無參與公司決策,又稱控方並無邀請他當控方證人,他在案發前不久才再回《蘋果》工作,是錯誤的時間加入了公司。

同案另外8名被告暫未有提出上訴。

《蘋果日報》前主筆、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判囚10年,是除黎智英外,判刑最重的被告之一。(魯嘉裕攝)

同案9名被告的角色及判刑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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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CACC7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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