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判刑|黎已就4案服刑完畢 欺詐科技園案最快6.11刑滿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提倡外國制裁中港,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其中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這案將於明天(9日)判刑。除這案外,黎近年就5宗案被裁定罪成,他已就其中4案已服刑完畢,黎現正就把蘋果大樓租用給其名下公司,被指欺詐科技園案服刑。黎在該案被判囚5年9個月,他有就這案上訴,但上訴庭仍未頒布裁決,即使維持原判,若黎在獄中行為良好並三分二的刑期扣減,料欺詐案最快可於2026年6月11日服刑完畢。
4宗遊行案共判囚20月
黎智英共要就5宗案件服刑,其中3案與參與遊行有關,包括指他2019年8月,參與8.18的維園「流水式集會」,和8.31的集會。經審訊後,他就8.18案件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他另就8.31案件,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黎就兩案,共被判囚14個月。
黎另涉於2019年10月1日,和何俊仁、吳文遠等在銅灣帶領大批市民遊行,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黎承認控罪,被判囚14個月,部份刑期和8.18和8.31案的刑期,分期執行,而三案的總刑期為20個月。
2020年參與六四晚會囚13月同期執行
此外,黎於2020年參與維園6.4晚會,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成,被判囚13個月,和之前3案的刑期同期執行。
上訴曾獲減刑3個月
就8.18案,上訴庭其後裁定黎等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訴得直,而參與集結的控罪則駁回,黎在該案的刑期由12個月減刑9個月。
現仍就欺詐科技園案服刑
除涉及集結的案件,黎亦涉向科技園租地設蘋果大樓期間,讓一間管理其家族事務的顧問公司在大樓內設辦公室,但未有申報。黎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於2022年被裁定欺詐罪成,分別被判監5年9個月,以及1年9個月。兩人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去年1月審理後,尚未頒布裁決。
科技園案最快今年6月刑滿
黎於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求情時,控方透露黎現正就欺詐案服刑,若他因獄中行為良好獲刑期扣減,料於2026年6月11日出獄;若不獲刑期扣減,則要到2028 年5月11日才能出獄。
黎經審後被定罪
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被控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另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經審訊後,他們被裁定所有控罪成立。審理案件的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在裁決指黎對中國心懷怨恨,並以幫助香港人為藉口,找美國相助,務求令中國政府倒台。
勾結外國勢力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第一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而根據《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
案件編號:HCCC147/2021、HCCC 51、52/2022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