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新收費|加價兩天病人減少 引導需求往何處去?
【01政策分析.醫療改革】周四元旦踏入新一年,傳媒又再齊集醫院,但這次關注的不是「搶閘」出生的嬰兒,而是「搶閘」到急症室求醫的病人。公立醫院新收費於1月1日零時起實施,醫管局主席范鴻齡及行政總裁李夏茵到廣華醫院巡視,包括零時零分「擲界」到急症室求診的情況。獲酌情處理以舊價收費的,總共有九人。截至1月2日下午2時,各間公立醫院急症室共接收6200多名病人,較去年同期減少兩成多。當中近九成五為第三至五類別(緊急、次緊急及非緊急)個案,適用400元新收費。
緊急及次緊急個案向來佔急症室總求診人次絕大多數,病情各異。例如元旦日凌晨,有市民因手指割傷而求診,被分流為次緊急,須繳付400元。又有人因為患哮喘的孫兒全身僵硬而前往急症室,被分流為非緊急,同須支付新收費。相同的是,多數人都表示晚間難以找到門診,前往公立醫院急症室最快可以找到醫生。即使緊急、次緊急及非緊急的收費由180元大幅增加至400元,部分人坦言只得接受。
「知難而退」不能只得推因素
醫管局提高急症室第三至五類別的收費,說到底就是希望病人「知難而退」。去年3月公布新改費方案,時任行政總裁高拔陞表示,「希望引導非危急病人使用非急症服務」;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4月出席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說,「當這些非緊急病人來到急症室,我們會先行分流,告訴他們屬於哪個類別,市民知道分類後,可以自行判斷是否繼續在急症室等候診治,還是自行尋找其他治療方法」。
然而,「其他治療方法」是什麼呢?醫管局74間普通科門診診所,大部分都是朝九晚五,星期六半日診症,星期日甚至不開門。提供夜間門診服務的只得23間,而且也只是到晚上十時。換句話說,晚十朝九這近乎半天的時間內,市民如果是輕傷、感冒、腸胃炎等輕微症狀,最容易找到的醫療服務可能仍然是公立醫院急症室。
醫管局普通科門診每年提供的門診服務一直維持在600萬人次左右,是否反映了其角色尚未加強,未能扮演「拉因素」疏導急症室的應診壓力?家庭醫學專科門診十年間由29萬增加至超過35萬人次,但單是次緊急個案已經多達百萬人次,兩者相比恐怕仍然是杯水車薪。
佔比四成的緊急個案何去何從?
至於佔比達到四成的緊急個案,收費安排也不無爭議。在醫管局的服務規劃中,第三類個案的目標是在半小時內得到治療。照道理,他們不應該要直等天明,或者動輒耗幾小時輪候門診,而是屬於急症室的服務對象。局長盧寵茂去年在立法會回應議員的事例,也提到如果小朋友晚上發燒,並非一定不建議去急症室;病人若然骨折,絕對是急症室的服務對象。
那麼,為什麼只符第一類和第二類(危殆和危急)個案豁免收費,而第三類(緊急)個案要加價至400元?「骨折需要去接受治療,包括檢查及打石膏,甚至做手術,成本遠遠超過現有急症室的平均成本2000多元,400元絕對值得,很多市民都會去。」
局長的說法固然有道理,但如果以成本來說,危殆和危急個案的醫療成本相信也不菲,即使收費同樣也無阻市民前往急症室求診。豁免第一類和第二類個案,說到底因為他們是急症室的主要服務對象,那麼緊急個案是否要引導到「其他治療方法」,始終為問題所在。
目前社區藥房的部署尚未完成,普通科門診名額不足,夜診服務不足問題亦未改善,基層醫療服務仍未完整。
為了減輕公立醫院的負擔,政府今年第四季起將分階段推行社區藥房計劃,病人可以於社區藥房領取藥物,而不必到家庭醫生診所,藥劑師亦可以為院舍病人定期配發處方藥物。惟計劃初期只在四個地區試行,每區設立約四至五間社區藥房,要到明年第四季才會擴展至全港十八區。至於進一步的「醫藥分家」,局長去年6月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只說「必須從長計議」。
除了收費改革,還可以怎樣推動患者分流以及降低醫療成本,估計是新一屆立法會要繼續跟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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