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至少4人拒出席 委員會無回應會否提請賦權促配合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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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至今共舉行10場聽證會,會上已公布最少4人不會出席作供,包括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兩名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經理黎永利及中華發展董事嚴財華。《香港01》就此向獨立委員會查詢,會否向行政長官提請引用法例賦權,促使當事人配合調查。

委員會回覆表示,會就其職權範圍透過口頭證供、書面陳述等方式提交的證據和資料以釐清事實,作為日後撰寫報告及提出建議的重要基礎,並稱至今取得大量資料,會在第二輪及第三輪聽證會繼續聽取證供。

2026年4月8日,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舉行第九場聽證會,委員會主席、法官陸啟康等會後離開會場。(黃寶瑩攝)

大埔宏福苑去年11月發生五級火,奪去168條人命。調查大火的獨立委員會至今已舉行十場聽證會,傳召不同涉事方作供。惟委員會無傳召權,證人可拒絕出席作供。截至周五(10日),聽證會已公布最少4人不會出席作供,包括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兩名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經理黎永利及中華發展董事嚴財華。

行政長官李家超曾表示給予「獨立委員會」「備用權力」,如有需要可就特定議題或環節,按《調查委員會條例》賦予法定權力調查。

《香港01》就此向獨立委員會查詢,會否向行政長官提請引用法例賦權,促使當事人配合調查。獨立委員會未有正面回應有關提問,僅回覆指委員會就其職權範圍所列事項透過口頭證供、書面陳述及以其他方式提交的證據和資料,釐清相關事實,作為日後撰寫報告及提出建議的重要基礎。委員會又稱至今取得大量資料,會在第二輪及第三輪聽證會繼續聽取證供。

另外,關於火災及相關事宜的刑事調查正同步進行,所涉人士的法律責任等事宜會由執法部門進行調查,不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