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消防商申請關系統無視察 消防處稱涉虛假陳述:非常不要得
撰文:任葆穎 陳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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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今日踏入(4月10日)第十天,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出席作供,就宏福苑兩個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消防」及「中華發展」在大火中的責任,提供消防處意見。
中華發展董事梁秉基在第九場首度作供,承認中華發展提交「關閉消防裝置通知書」(SDN/掛牌)前,沒視察過宏福苑正進行的工程。姜世明作供指,中華發展無巡查便掛牌,涉嫌作出虛假陳述,指「違法之餘都係非常不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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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世明今日在聽證會上表示,中華發展涉嫌作出虛假陳述,根據《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第九條,任何註冊承辦商發出或送交一份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證明書或副本,即屬犯罪,最高懲罰為第五級罰款。姜世明稱:「違法之餘都係非常不要得」。
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於前一場、4月8日的聽證會(4月8日)曾展示文件,顯示中華發展在2020年因未有通知消防處,葵涌永得利廣場其中一層的消防裝置將關閉超過24小時,故在2021年12月15日被勒令停牌3星期。
姜世明不認同處分承辦商對其沒影響:市民睇到公布會影響生意
姜世明在今日聽證會上,被問受處分的消防承辦商,除了「罰佢個下,都對佢無影響?」姜稱「並非完全無影響」,表示有在網頁公布名單、 登了憲報,「市民都會睇到承辦商,不選擇佢哋,對他們生意有影響。」他又稱,擬推行的違例記分制,未來消防抽查會更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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