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最新|消防處研六大修例方向 設施違規引入定額罰款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今日(10日)為第十場,在前日(8日)第九場聽證會,屋苑消防系統承辦商「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被委員會代表律師質疑監督未盡責「你聽同事講,同事聽人講」,另一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亦同意16次向消防處申停消防系統,合資格人士全沒視察,認同如橡皮圖章,知違規亦「瞇埋雙眼」。今日,負責牌照及審批的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作證,為首次有消防處代表在聽證會作供。宏福苑聽證會最新重點,即時更新。
宏福苑4月10日第十場聽證會重點:
.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作證,為聽證會首次有消防處代表作供。
宏福苑聽證會・第一輪總結|政府部門卸責 圍標、授權票疑點曝光
【10:29】物管處「置邦」工程人員負責關了「刀掣」。姜世明稱,置邦無牌,不應該去「𢭃呢樣嘢」。姜世明同意置邦自行處理,是「基本錯誤Elementary」。
置邦有責任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作,而自行去開關或處理系統,「咁樣係犯法。」姜世明表示,這是非常罕見的事件,他十多年來,「我未見過總電掣係畀非承辦商嘅人閂咗」。他指,如物管公司有留意物監局指南,「今次事件不應發生」
在處理無牌消防裝置上,姜世明指出,消防正研究加重刑罰。根據《消防裝置承辦商規例》,最高刑罰5萬,無監禁。對照其他如電梯專業承辦商規例,罰則較重,董事或合資格者都需監禁。他認為應加強法例阻嚇性,包括無牌修理保養安裝消防裝置。
姜世明稱,今次是消防初次發現有非承辦商在「無知識下」關電掣,形容是「好大問題」。他指,消防處在向大廈發的通函加設「新增封條」要求。如果承辦商完成保養後,會貼上綠色封條,代表電源開啟;若消防裝置電源因設備故障或工程施工需通宵或持續關閉超24 小時,須使用紅色封條。姜表示,如有人無必要地處理過刀掣,「代表有人郁過」,就會發現。
此外,通函另提到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應截斷或關閉消防系統總電源。姜世明表示,不少系統如宏福苑般一電源供應兩系統 ,故已出通函提醒勿關兩個系統。
消防研六大修例方向 設施違規引入定額罰款
消防處提出六大修例方向。姜世明透露,將來在關閉消防裝置前,要取得消防處批准,讓消防處有法定權力,檢查大廈是否有否足夠替代措施。
第二,現管理公司非訂明消防設施責任人,責任人是法團或業主。電梯公司都是,日後物管公司將納入保持消防設施的責任人。
第三,目前執法是出傳票,將首引入消防設施違規事項定額罰款,更具阻嚇性。
第四,現時註冊消防承辦商有三級別,為數1000個,具資格人士註冊。修例方向是引入有一定期限後,便要續牌。
第五,加大消防處的執法權力,雖然調查火警可進入處所,但授查及檢舉權力局限,盼加強。
第六,承辦商只違罰5萬元,阻嚇性不足,亦無監禁,阻嚇力不足,料加重刑罰,形容是「頗大幅度上升」。
放水毋須關總電掣的是普遍認知 消防承辦商應知
【10:23】宏福苑8座大廈使用同一系統,七座大廈泵房的刀掣被關。而註冊消防承辦商,因要檢查及維修保養,應對系統為最熟悉。
他同意如消防水缸放水,可關獨立掣,不用關總掣。被問何時要關總掣,姜說可能涉電力安全原因,如維修期間擔心觸電。姜表示,對消防工程承辦商,放水不用關總電掣的知識,是普遍認知。
消防承辦商有責任確保刀掣開啟 消防水缸放水毋須關總掣
【10:00】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作供,姜世明負責牌照及審批工作,已交5份證人陳述書,加入消防處逾30年。聽證會今日將聚焦還原宏福苑火警、尋找改善的地方。
會上指出,消防處在監管大廈消防安全的角色,包括監管主動式消防設施及裝備; 被動式則由屋宇署等機關監管,非消防的範疇。
據姜世明的的陳述書,消防處向委員會提供一份「Report on FSI of WANG FUK COURT」(宏福苑消防安全系統報告) ,報告拆解了宏福苑消防水缸及消防水泵如何運作。
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指,地下有消防運轉水缸,從地下供水系統儲存2,000公升水,有需要泵上消防缸; 天台消防缸1.8萬公升,容量很大,可供應予各層消防栓及喉轆。
消防加壓泵確保消防系統有足夠水壓。姜世明補充,由於水缸在天台,較低層會有水壓,加壓泵便能發揮功用。姜世明同意杜所述,年檢包括系統的整個部件,包括運轉缸、消防缸,每個裝置都要檢驗,包括水缸是否有漏水。
至於消防水缸泵房,杜展示消防上水泵等面板照片,問到在消防水泵控制板,關上水泵要按哪個按鈕時,姜世明說「我答你唔到」。他解釋,沒看到上水泵,今次只看了主泵的面板,故只能回答主泵面板。被問如何將缸放水,他引述技術部人員稱,天台缸邊有放水掣,不會在面板(Panel)上做功夫。
聽證會展示總電掣(刀掣)相片。他同意杜所述,關掉刀掣,加壓泵、上水泵、消防警報系統會無電。姜同意,RFSIC(消防承辦商)有責任確保刀掣開啟,正常運作。他表示,如果單純要「放水」,無須關總電掣。
宏福苑4月8日第九場聽證會重點:
.屋苑消防系統承辦商「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再次出庭。
.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作證。
.「宏泰消防」水喉工認曾關水掣 維修後水缸開掣仍無水
.大火前物管傳消防水缸注水相 宏泰董事鍾傑文稱知舊相、不收貨惟無追問
.獨委會代表質疑宏泰董事監督未盡責
.曾稱致電物業主任索「除牌紙」 鍾傑文強調有交談 認9秒通話實屬「miss call」
.獨委會代表質疑鍾傑文監督未盡責 「你聽同事講,同事聽人講」
.中華發展:消防系統宜分階段關 有責任快復常
.中華發展16次申停裝置 合資格人士全沒視察 消防商董事認有責任
.中華發展同意宏業「叫做就做」 如橡皮圖章
.中華發展交85份停裝置申請 報價單註明包辦一年
.多次上交同一文件 消防商認「瞇埋雙眼」違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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