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啟恩退休|回應獨立書店禁書質疑 不存濫捕:我哋真係睇咗本書
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9月榮休,他接受傳媒訪問時回顧過去35年警察生涯,除提到國家安全面對軟對抗、本土極端主義、外國勢力及海外逃犯四大風險之外,亦提到坊間關注的獨立書店及集會遊行。
簡啟恩認為設立禁書名單也是無補於事,「今日出咗,第二日出第二本書原來又係犯法」;但他重申「我哋真係睇咗本書嘅」,故所有行動有法可依,不存在濫捕濫權,亦堅信沒有誤墮法網這回事,「法網喺我心目中係唔會誤墮嘅。」
禁書名單禁之不絕 「第二日出第二本書原來又係犯法」
今年國安處接連搜查數間獨立書店,其中7月份在旺角「留下書舍」、「田園書屋」拘捕5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事後強調無意設禁書名單。簡啟恩認為,列出所謂禁書名單無補於事,因為是禁之不絕,「禁書名單今日出咗,第二日出第二本書原來又係犯法,又會話點解名單入面冇又拉人。」
他舉例指,食肆提供的食物是否安全,店主理應有責,不能說「我冇食過每一碟餸就送上嚟畀你,你唔好屈我」;又例如報販售賣書籍報刊,也會留意貨品有否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等法例,如涉及暴力、淫褻不雅等,都會有包裝、有警告字眼。
非濫捕濫權 「我哋真係睇咗本書」
用在書店也是同一道理,故有人質疑不公佈禁書名單、不公佈紅線,其實只是另一種「軟對抗」行為,強詞奪理稱國安處不做這個、不做那個,其實《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寫得很清楚,甚麼是善意的批評、甚麼是煽動、甚麼是違法。因此,作為店長、店員若覺不妥,首先「你睇一睇嗰本書」;其次是尋求法律專業人士意見;否則最後一步,「唔好賣」。
簡啟恩強調,「我哋比書店店長同埋啲店員可能做多一步,我哋真係睇過本書嘅」,如發現有涉嫌違反國安的成份,警方會徵詢律政司意見,才決定是否採取行動,並非有人拋下一句某書店售賣相關書籍,「我哋就衝入去」那麼簡單;而是看過、商討過才作決定,「唔存在合埋眼就去執法、或者濫捕,絕對唔存在呢樣嘢。」
集會遊行基於法例 簡啟恩:法網係唔會誤墮
至於可能涉及悼念等活動的集會遊行,簡啟恩稱也是根據《公安條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和國安法等,警方會就着國家安全、公眾秩序、公眾安全,會否影響到其他市民自由等。如有需要,警方也會與主辦方了解,如果能夠滿足集會遊行示威的條件,警方便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絕對可以舉行嘅」。
簡啟恩提醒,如果相關遊行示威,心目中打正「反中亂港」的理念時,自己應想清楚是否墮入法網,「我成日都講會唔會誤墮法網?法網喺我心目中係唔會誤墮嘅,話誤墮法網嗰啲係偽命題嚟,如果佢有疑問佢唔做嘅時候,一定唔會落入法網!」
回顧過去35年警察生涯,由「扶阿婆過馬路」到成為國安處之首,簡啟恩認為每一個崗位均有意義;而見證兩條涉及國家安全的條例誕生,更為他退休前寫下最光榮的一頁,「守國安處我感到好光榮,可以同我啲同事一齊作戰!」面對軟對抗、本土極端主義、外國勢力及海外逃犯四大風險,除了增強國安教育,警隊亦會善用AI協助維護國家安全,故成功隱藏犯罪意圖和行為的機會只會越來越小,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詳見另稿)
警察生涯即將劃上句號,簡啟恩坦言想休養生息,「過去嗰6年喺國安處工作係非常繁重,所以我希望退休之後就係好好休息,陪伴家人,暫時未有任何未來嘅方向。」
根據警方網頁資料介紹,簡啟恩於1991年加入香港警務處任職督察,曾任行動指揮、人力資源管理及保安等職務;先後擔任西區警區副指揮官、機場警區指揮官、灣仔警區指揮官及港島總區副指揮官。
2019年9月,晉升為助理處長,掌管服務質素監察部;2020年8月,調任為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1);2021年12月,他擢升並出任國家安全處處長;2023年5月,獲任命為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
在職期間,簡啟恩於內地及海外多所院校受訓,包括上海浦東幹部學院、北京大學、蘇格蘭警察學院及英國皇家國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