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李梓嘉獲大馬羽總放行轉職業 學者:羽總有權抽佣

撰文:葉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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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男單「一哥」李梓嘉,日前因宣布離隊成為職業羽毛球手,遭大馬羽總處以兩年禁賽處分,在李梓嘉提出上訴成功後,羽總在27日發出聲明,允許李梓嘉以及同樣被禁賽的女將吳堇溦,雙雙以職業球員身份續戰國際賽。

李梓嘉在參與馬國首相以及大馬羽總會面後,首相伊斯梅爾(Ismail Sabri Yaakob)在個人Facebook發文,透露李梓嘉與吳堇溦的事情已經圓滿解決,也期待大馬羽毛球能在國際舞台繼續取得好成績。

李梓嘉日前與首相會面。(Ismail Sabri Yaakob Facebook)

李梓嘉的出走事件圓滿落幕後,據大馬媒體《Majoriti》報道,當地的瑪拉工藝大學高級講師Sadek Mustafa估計,該奧運代表會讓大馬羽總在贊助費中抽取特定比例佣金,帶來雙贏局面。

大馬羽總在發出聲明,允許李梓嘉以及同樣被禁賽的女將吳堇溦,以職業球員身份續戰國際賽。(截圖)

這名講師估計可能是10%以下,「長期性的利潤分享是最好的機制。」他舉例指假如李梓嘉獲得800萬馬來西亞令吉(約1480萬港元)贊助,大馬羽總便可每年獲得80萬馬來西亞令吉(約148萬港元)。

有學者認為羽總或會從李梓嘉的贊助費抽佣,達至雙贏局面。(Ismail Sabri Yaakob Facebook)

Sadek Mustafa認為,這可以被視為羽總培育李梓嘉15年的回報,這亦意味羽總或不會再由離隊的球員取得以往等同處罰的賠償金,而是可以從球員中獲利,改變長久以來羽總與職業球員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