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社會認同國安案一刀切禁海外律師 料23條立法不會太耗時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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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今日(13日)在一個《香港國安法》研討會上表示,《國安法》具有凌駕地位和優先適用的法律效力,如果與本地法律不一致時,特區應主動修改本地法律,使之與《國安法》有機統一。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若有法例與國安法不一致、或未能準確貫徹《國安法》便需要修改。至於具體需要修改的法例數目,他說須視乎未來遇到的新情況,例如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的問題,政府正研究修改《法律執業者條例》,相信政府會很小心研究修訂內容。

被問到應否「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師處理國安案件訴訟,譚耀宗認為,早前討論釋法期間,社會普遍認同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不應參與國安案件的訴訟工作,相信有關做法符合市民意願,認為應按照這方向修例。至於應否禁止海外律師就國安案件提供法律意見,譚耀宗指要考慮執行問題,相信立法會將詳細討論。

夏寶龍引述李家超指,特區政府將推進基本法23條立法。譚耀宗則認為,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但夏寶龍沒提及時間表,相信是給予特區政府空間準備立法,估計不會需時很久。

被問到當本地法例與《國安法》不一致時,政府主動修改法例會否衝擊香港法治,譚耀宗認為不會,因為國家安全非常重要,如果沒有國家安全,本港發展亦沒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