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士集團爭產 五女認遺產多其他姐妹一倍 自發把一半分給胞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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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士集團創辦人周亦卿的長女及五女爭產案,今(15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之一的五女周蕙蕙作供。周蕙蕙指,父親對所有子女都愛鍚,但承認他有時會「偏心」。 根據2015年遺囑內容,她獲得的遺產較其他姐妹多一倍,胞弟周維正更未獲分文,周蕙蕙供稱「第一時間諗起爸爸係要我睇住Oscar(胞弟)」,遂自發將她所得遺產的一半給予胞弟。就父親把其持有的其士股份全部給她,周蕙蕙則認為父親想她「幫Oscar keep住(股份)先」,她只是代胞弟保存股份。

長女要求宣告父親的遺囑無效

原告為周亦卿的長女周莉莉,被告為五女周蕙蕙(即藝人吳家樂的妻子)和六女周薇薇,五及六女兒為周2015年所訂遺囑的執行人。周亦卿和妻子共有6女1子,他於2018年去世,終年82歲。他2015年所立遺囑,把他持有約62%其士股份,即約1.89億股,全贈予第五女,其他資產則分給遺孀和六個女兒。長女周莉莉要求,法庭裁定這遺囑無效。

第五女周蕙蕙稱她所分的股份比較多,認為父親想她為胞弟保管。(朱棨新攝)
周亦卿幼子周維正(圖)在遺囑上並無獲分得股份。(朱棨新攝)
長女周莉莉要求法庭宣布其父的遺囑無效。(朱棨新攝)

五女在日本出生並在多地升學

五女周蕙蕙今作供透露,她於1969年在日本出生,在港讀小學及中學,之後到英國的私立寄宿女校讀書一年。於1983年,她隨家人移民加拿大,並在完成高中後,在當地先後入讀多間大學。她一度返港,在香浸會大學繼續學業,之後再返回加拿大從事酒店前台工作,並修讀地產相關課程。

曾加入其士任主席助理

她續指,於1997年按父親要求再返港,以「主席助理」的身份加入其士,職責主要涉及父親的私人及家庭事務,較少涉及核心業務,也沒有參與過公司會議。

作為家姐會睇住細佬

周蕙蕙亦指,父親對所有子女都愛鍚,盡量一視同仁,但承認父親有時會「偏心」。她與胞弟周維正年紀相差7年,關係相對不算太緊密,但強調:「我會覺得我永遠都係佢家姐....作為家姐會睇住細佬。」她指胞弟當年曾和父親有爭拗,亦承認父親不滿胞弟做生意手法,多名胞姐均勸告胞弟按傳統改善言行,而姐弟間都坦誠溝通。

父未給做信託指示或已改變主意

她又指, 父親生前多番表明:「寧願做牆紙,啲股票都唔會賣。」他希望其士的控制權留在周家,不會落入外人之手。而父親曾諮詢會計師事務所,主要討論家庭財富規劃,曾談及成立信託的可能性。但她指,父親最終未有給予指示,認為父親或已改變主意。

自發把一半遺產給予胞弟

周蕙蕙續指,得知2015年遺囑內容,她獲得的遺產較其他姐妹多一半,胞弟更未獲分文,她說:「(我)第一時間諗起爸爸係要我睇住Oscar(胞弟周維正)。」並自發將她所得遺產的一半給予胞弟。她指此屬個人意願,與父親的指示無關。就她較其他姐妹獲多一半遺產,周蕙蕙表示:「呢個係佢(父親周亦卿)嘅決定」。

認為父想她幫弟暫保管股份

此外,根據2015年遺囑,父親把其持有的其士股份全部給她,周蕙蕙認是父親想她:「幫Oscar keep住(股份)先。」她只是代胞弟保存股份。

案件編號:HCAP 2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