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母不堪壓力 照顧智障兒4天把子勒斃並企圖自殺 認誤殺候判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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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抑鬱症的母親,病情剛好轉,但其患中度智障的長子因年滿21歲,需離開院舍搬回家暫住,母親照顧兒子4日已不堪壓力,深夜時分在寓所以膠枱布綁成繩把智障兒勒斃,母再企圖自殺,惟不成功,最後家人報警。母親原被控謀殺罪,她今(25日)在高等法院以精神失常減免刑責的基礎改認誤殺,獲控方接納。案情指母親因長年需照顧子女患抑鬱症,智障長子搬回家後,其情緒轉差。當晚智障子拒絕走出廁所,她感到疲憊不堪,遂把長子勒死,再兩度割腕自殺。法官李素蘭將案件押後至5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精神科、心理及感化報告。

被告陳雪萍(49歲,家庭主婦)承認於2020年9月4日至5日之間,在葵涌葵涌邨映葵樓一個單位,非法殺死黃發麟(21歲,下稱:黃)。

女被告陳雪萍被捕時雙手受傷,黑布蒙頭送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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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長子一直居於特殊學校宿舍

案情指,被告原居內地,1998年與在港任職的士司機的丈夫結婚,同年誕下黃。被告於2004年帶同黃來港定居,至2007年再誕下一對龍鳳胎。黃自幼被診斷患智障、自閉症及癲癇,2009年開始入住東華三院徐展堂特殊學校宿舍。2020年8月底,黃年滿21歲,需要離開院舍,在等候入住其他資助或私人院舍期間,與家人住在涉案單位。

向夫及友發訊息稱非常疲憊

2020年9月5日凌晨1時許,被告向丈夫和友人發訊息,稱她感到非常疲憊,無法繼續忍受,透露她會帶走黃,並著丈夫及朋友照顧餘下一對子女。之後她把一塊膠枱布扭成繩狀,用以勒斃黃,她之後服藥割腕企圖自殺,但不久後醒來,故她再次割腕,仍不成功,便叫醒丈夫稱她要自殺,被告么子見狀報警。

警員到場長子已死

警察到場後,發現黃倒在客廳,已無脈搏呼吸並有屍僵,頸部有瘀痕,當場證實死亡。被告手腕被割傷至流血,她向警方承認行兇,又在警誡下稱黃十分嘈吵,她感到疲憊不堪,忍不住殺死他。她其後送往醫院治療,發現雙手手腕皆有刀傷,其中左手橈神經被完全切斷,部份肌腱亦被切斷。

黃拒絕走出廁所令被告感煩躁

被告在之後的錄影會面中,透露黃6歲時被診斷患中度智障、自閉症及癲癇,自9歲起一直住在特殊宿舍,2020年才搬回家中居住,並需持續接受精神科治療及服用藥物。事發前夕,黃按處方份量服藥,其後拒絕走出廁所,被告感到煩躁及疲累,於是用膠枱布勒黃頸部約2至3分鐘。她再服用了安眠藥和黃的藥,兩度割腕企圖自殺未遂。

驗屍報告指黃曾服精神病藥物

解剖報告中指,黃臉容扭曲,頸部有勒痕,與窒息致死的症狀吻合,相信是被質地柔軟的物體勒頸而死。此外,黃體內發現引致鎮靜、嗜睡的精神病藥物,或令他被勒頸時更容易受影響。

被告2019年診斷患抑鬱症

被告的精神科醫生指她自2019年起,被診斷患上抑鬱症及慢性抑鬱症。她因需照顧3名子女,尤其是有智力及行為障礙的黃,多年來感到壓力,經常哭泣,偶爾感到煩躁,難以入睡,並有自殺念頭。她之後獲處方抗抑鬱藥物,直至2020年6月病情好轉便再沒有覆診。

原想與長子同歸於盡

黃於2020年8月31日從宿舍搬回家,被告情緒轉差,經常在睡夢中扎醒,且感到絕望、無助,並聽到內心有聲音叫她自殺。案發當日,她與丈夫因為照顧子女的問題爭執,遂產生與長子同歸於盡的念頭,但無法闡述案發經過,只記得她在勒死長子後,再服用了20粒藥丸並割腕自盡。醫生診斷被告案發時抑鬱症發作,導致她精神失常,嚴重影響到其心理罪責,最終錯手殺害了自己的兒子。

案件編號:HCCC18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