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成台灣詐騙車手|半年185宗港人定罪 誘受害者赴台變加害者

撰文:勞顯亮
出版:更新:

詐騙集團中的「車手」,負責向受害人當面收取現金,或到銀行櫃員機將傀儡戶口的資金提現。去年香港人在台灣因「詐欺罪」被定罪個案有262宗,今年上半年就有185宗;其中「車手」去年有180宗,今年上半年132宗,三年間急升七倍。
曾處理港人「車手」案件的台灣律師指,台灣詐欺罪一般採納「不確定故意」原則,即正常智商和知識水平,不可能認為異常高薪做收錢工作無問題。他亦發現,近年有詐騙集團,將投資詐騙的香港人受害者,誘騙到台灣變成「加害者」當「車手」。
香港警方過去拘捕17人涉嫌誘騙港人到東南亞國家的詐騙園區,但無備存關於台灣的數字。台灣警政署提醒香港人,勿輕信賺快錢而假觀光名義到台灣。

【01偵查YouTube Playlist】

「車手」負責將騙款變現金

詐騙集團有嚴密分工,在緬甸、柬埔寨等地詐騙園區內,會有人負責誘騙受害人,轉賬去分散的傀儡戶口;而最前線的「車手」,就負責將騙款提取成現金,之後就可以再洗白。近兩年台灣傳媒經常報道,有香港人擔任詐騙集團「車手」被捕。

《香港01》過往報道多宗港人到台灣當詐騙「車手」的新聞。(香港01製圖)

港人「車手」三年增七倍

以台灣法院的判決書統計,香港人涉及詐欺罪在台灣的刑事判決宗數愈來愈多,從2023年的46宗,增加至2025年的262宗,2026年1至6月就有185宗。其中大部份都是擔任車手,整體佔約七成,單計「車手」三年增加七倍。涉及的罪名包括「詐欺罪」、「洗錢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等。

台灣法務部統計,2025年7月在監的香港籍人士有100人,其中55人涉及詐欺罪,41人涉及毒品罪行;在監詐欺罪比例最高的外籍人士是馬來西亞籍,有89人佔59.7%。

台灣法院判決書遭到大量香港人被告,因擔任詐騙集團「車手」,被判「詐欺罪」「洗錢罪」等罪成的判決。(蕭堃桁攝)

台灣警政署:詐騙集團鎖定免簽華人

台灣的詐騙猖獗,內政部警政署有每日更新打擊詐騙的數字。台灣警政署回應《香港01》查詢表示,無統計港澳人士犯罪紀錄數據。

發言人指,外籍車手經常以假觀光名義來台,詐騙集團多會鎖定來台免簽、通曉中文的華人,利用社交網站求職廣告等手段,利誘他們來台擔任車手,警政署提醒旅客勿輕信賺快錢的廣告,避免成為詐騙集團的犯罪成員。

台灣內政部警政署有開設專門打擊詐騙的「165反詐網站」。(台灣內政部警政署)

一般智商應知道 異常高薪是非法工作

台灣判決書上不少車手都聲稱只是跑腿,對詐騙並不知情。台灣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黃昱凱接受《香港01》訪問解釋,這未必可以成為抗辯理由:「就台灣目前詐欺判決,最常用的就是『不確定故意』,法官覺得以你的智商、知識水平,你應該要知道這件事情可能是不法的。日薪1萬至2萬元新台幣,一次取款500萬元,就有1%的報酬,在台灣就可以找人做,怎麼會重金把你從香港請來台灣?」

誘騙投資騙案受害者到台灣做車手

黃昱凱曾處理過香港籍「車手」的案件,他留意到詐騙集團有新手法,將原本投資騙案的受害港人,騙到台灣變成「加害者」:「先參與詐騙集團所謂的投資,那投資完慢慢的沒有錢了,詐騙集團會說,可以借你錢,或者說你來台灣幫我工作,負責跟也是與你一樣要投資的人,去取款。」

台灣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黃昱凱,曾處理過香港籍「車手」詐騙案件。(香港01視像訪問)

按不同受害人「一罪一罰」

台灣詐欺罪按照不同受害人有「一罪一罰」原則,兩名受訪的被定罪港人,每人都有數條罪名被定罪,每條刑期一年多,若有十條以上被定罪,總刑期是否自動疊加至?

「『一罪一罰』在台灣的定義就是,一次犯罪就是要受一次審判。」黃昱凱解釋,刑期分開判,但不會簡單疊加至十年或以上,法官會判處和平刑期,根據以往判案,舉例分十條罪名,會在最高刑罰的基礎上,每一罪加一兩個月,要視乎具體案情。

台灣有銀行的門口貼上海報,警告民眾當上車手的後果。(童卓民攝 / 浸會大學新聞系學生刊物《新報人》圖片)

與受害人和解爭取減刑

台灣法律上,詐騙案被告可與受害人達成和解後,向法官爭取減刑。黃昱凱指,若只懲處車手,但無法追討受害人損失,並非司法制度上願意看到的,因此台灣制度一方面要讓被告得到懲處,也要讓被害人獲得賠償,因此被告可委託律師,與受害人協商賠償,如車手只是詐騙集團的「小弟」,詐騙金錢都交出去了,無法承擔受害人上百萬的損失,但若能協商賠償兩三成,甚至五成,分期償還,可向法官爭取減刑。

他建議香港人一旦被捕,應盡快找律師介入,以釐清案情。他曾協助「受害者」變「加害者」的香港人,證明被告損失金額後,受詐騙集團誘騙他本人及親人到台灣做車手,「法院採納被告不知情,因為知情是詐騙的話,不會讓親弟弟、親姐姐來台灣當車手,最後不起訴處分。」

港人Ken在香港簽署的合約,顯示僱主「卓越信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並無在香港或台灣註冊,台灣財政部曾警告合約上列出的公司「元永雄」涉及投資騙案。(受訪者提供)

台灣財政部 早警告假合約「僱主」涉詐騙

根據台灣的判決書,不少被定罪的香港人,都聲稱在香港墮入求職騙局。Ken合約的「僱主」是「卓越信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翻查香港和台灣的公司註冊,根本無這間公司;而合約列出的其中一間台灣公司「元永雄投資」,台灣財政部就發過澄清公告,指這間公司藉政府名義詐騙。

台灣財政部提醒,「元永雄投資有限公司」等假藉政府機構名義的詐騙。(台灣財政部網站)

香港警方:無備存誘騙到台灣的數字

《香港01》訪問兩名在台灣擔任「車手」被判罪成的香港人Ken(化名)和阿明(化名),他們說家人有就求職騙局在香港報警。

對被於求職騙局誘騙到台灣的報案,香港警方表示無備存相關數字。2023年至2026年6月就誘騙至東南亞國家從事非法工作共拘捕17人,涉及罪行包括「串謀詐騙」、「洗黑錢」、「以非法手段取得財產」,其中一人「串謀詐騙」罪成,判監32個月。

警方指香港與台灣沒有相關的通報機制,但兩地警方會按情況尋求警務合作。

入境處無備存港人在台灣涉及刑事案件而求助的分類,在台港人求助2024及2025年分別有61及70宗,今年1至5月有35宗。

港人成台灣詐騙車手|半年185宗港人定罪 誘受害者赴台變加害者
港人成台灣詐騙車手|剖白從求職到入獄經歷 告誡勿信高薪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