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國|拿綠卡後別在聯邦選舉中投票 多人被捕恐影響入籍申請

撰文:華人生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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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綠卡嗎?拿到綠卡以後,在美國生活是不是覺得和美國公民也沒什麼區別?可以合法工作,可以自由出入美國,可以買房、做生意,生活中的大多數事情都不受影響。但有一件事,綠卡持有人絕對不能碰——不要參加聯邦選舉投票。

美國司法部早前宣佈,德克薩斯州(簡稱德州)7名非美國公民被聯邦起訴。其中6人是合法永久居民,也就是綠卡持有人;另一人已被下令遞解出境。

他們分別被控在2018年或2024年聯邦選舉中非法投票、試圖投票,或在選民登記、駕照和入籍申請中謊稱自己是美國公民。目前7人均已被捕或主動投案。

其中,67歲的尼日利亞公民Helen Sayen Adams於2024年5月拿到綠卡。檢方稱,她僅過了一個月,便在該州選民登記申請表中勾選自己是美國公民,並在當年11月的大選中投票。

38歲的墨西哥公民Rocio Thrasher也被控採用類似方式。她從2017年起就是綠卡持有人,2024年登記投票時自稱美國公民,隨後參加了11月大選。檢方稱,她後來承認,自己知道當時並不是美國公民。

69歲的印度公民Khalwinder Singh Bhengura,不僅在登記投票時自稱美國公民,後來申請駕照時又作出了同樣的聲明,並在2024年大選中投票。

還有兩名綠卡持有人提交的是「臨時選票」(provisional ballot)。20歲的剛果民主共和國公民Celestin Katubadi和41歲的墨西哥公民Carlos Salas Barrios,都在2024年大選中投下臨時選票。兩人的選票最終沒有通過資格審核,也沒有被計入選舉結果。但是,檢方強調,即使選票後來被拒絕,非公民提交選票這一行為本身,仍可能違反州和聯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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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批案件中,最值得綠卡持有人警惕的,是27歲的尼日利亞公民Joshua Nmelichukwu Akpom。檢方稱,他2016年獲得綠卡,2017年登記成為選民,並在2018年大選中投票。由於投票行為已經超過5年追訴期,檢方這次沒有直接追究那次投票,而是盯上了他2026年的入籍申請。

在申請入籍時,Akpom被問到過去是否曾冒充美國公民、登記投票或參加投票。他回答「沒有」。但調查人員查到,他早在8年前就已經留下了登記和投票記錄。於是,他如今被控在入籍過程中作出虛假陳述。

綠卡持有人絕對不要參加聯邦選舉投票。(Unsplash@ Ernie Journeys)

一次多年前的投票,不一定會隨着時間過去而徹底消失;將來申請入籍時,如果再次隱瞞,還可能引出新的刑事指控。

第7名被告Moises Anwar Arellano-Alba則是墨西哥公民。檢方稱,他曾有重罪記錄,並於今年7月被下令遞解出境,但此前曾在申請德州駕照時自稱美國公民,並在2024年大選中提前投票。他一度被列為逃犯,之後主動向聯邦部門投案。

這次行動由聯邦調查局、國土安全調查局、德州總檢察長辦公室以及地方檢察機關聯合調查。與此同時,該州也在大規模核查選民身份。

德克薩斯州此前將全州超過1800萬名登記選民的訊息,與聯邦SAVE移民身份數據庫進行比對,最初標記出2724名「可能不是美國公民」的登記選民,並要求各縣進一步核實。州政府當時也特別說明,這些人只是被系統初步標記,並不等於已經證實非法登記;當事人可以提交公民身份證明,恢復或保留投票資格。

在這批被標記的人中,已有578人被確認其實是美國公民,並被重新列入選民名冊;另有117宗潛在的非公民投票案件,被轉交德州總檢察長辦公室調查。

對所有綠卡持有人來說,界限已經十分清楚:綠卡是永久居留身份,不是美國國籍。無論別人遞來登記表,還是駕照、入籍或其他政府文件詢問「是否為美國公民」,都不能隨意勾選「是」。一旦留下虛假公民聲明或投票記錄,影響的可能不僅是一張選票,還可能延伸到刑事案件、入籍審查,甚至今後的移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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