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管有電子煙彈不禁煙機因具收藏價值?林哲玄促全禁:增執法難度

撰文: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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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常被當作傳統香煙替代品,不少年輕人吸食,煙機更是新興毒品「太空油」主要吸食工具,坊間不少聲音促禁止管有及使用電子煙器具。

政府今日(25日)提出「控煙十招」措施,包括將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彈,對於為何不同時禁止電子煙機,醫衞局副秘書長李力綱表示有市民指煙機具收藏價值,將視乎修例後成效才決定未來是否禁煙機。

醫療衞生界議員林哲玄認為,現時禁煙彈不禁煙機未如理想,將增加前線人員執法難度。他指煙彈和煙機都可以說有收藏價值,但事實兩者唯一作用就是吸食另類煙用物質,故煙彈、煙機都不應被使用及管有。

《香港01》隱形香港太空油系列

對於為何不同時禁止電子煙機,醫衞局副秘書長李力綱表示有市民指煙機具收藏價值,將視乎修例後成效才決定未來是否禁煙機。(黃浩謙攝)

醫衛局副秘書長李力綱稱,禁止管有另類煙將分兩階段,首階段將禁止於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用物質(包括煙彈、加熱煙之及草本煙)。另外,公眾地方吸食另類煙將視為管有,將就相關行為定額罰款3000元,措施會於下年4月30日生效。

醫衞局指新政策生效至今四年煙民已夠時間清煙彈存貨

01觀點:是時候禁煙了

李指出,新政策生效日期已經距離實施禁進口及售賣另類煙的政策4年,相信市民的另類煙存貨,如電子煙煙彈應已耗盡。

政府今日(25日)提出「控煙十招」措施,包括將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彈,於明年4月30日實施。(黃浩謙攝)

不過,社福界及教育界對於禁止管有電子煙槍的倡議則未有時間表。李力綱表示有市民指煙機具收藏價值,在考慮意見後,決定先禁煙彈杜絕吸食,視乎修例後成效才決定未來是否禁煙機。

醫衞局李力綱:禁止吸食電子煙第一步一定是禁煙彈

李力綱續稱,禁止吸食電子煙第一步一定是禁煙彈,因考慮執法因素,故於條例中特別列明於公眾地方吸食、或攜帶已啟用的電子煙裝置即等同管有,認為措施可有效杜絕市民吸食電子煙。

對於為何不同時禁止電子煙機,醫衛局副秘書長李力綱表示有市民指煙機具收藏價值,將視乎修例後成效才決定未來是否禁煙機。(黃浩謙攝)

被問何解只禁管有煙彈而不禁煙機,李力綱解釋有市民指煙機具收藏價值,將視乎修例後成效才決定未來是否禁煙機。

視乎修例後成效才決定未來是否禁煙機 林哲玄:美中不足

醫療衞生界議員林哲玄支持修例草案,但認為部分措施(如完善煙稅標簽)生效日期較遲,如可提早實施更好。

就禁止管有另類煙政策,他指出只禁煙彈美中不足,如可同時禁煙機成效更顯著。他表示,若可禁止管有煙機,前線人員看到有人攜帶煙機時便可執法,不需考慮煙機是否有煙彈等情況,執法界限更清楚,可減少執法難度。

林哲玄:煙機與煙彈唯一作用就是吸食另類煙用物質

他指煙彈和煙機都可以說有收藏價值,但事實兩者唯一作用就是吸食另類煙用物質,故煙彈、煙機都不應被使用及管有。

林哲玄。(資料圖片 / 黃浩謙攝)

立法會議員陳凱欣則有不同看法,她推斷政府不禁煙機或為方便執法。她認為部分市民於早期購入煙機,後期不再吸食電子煙,煙機不再作吸食用途。如當局同期禁止煙機,前線人員搜到市民身上管有煙機,但非用作吸食時,或有執法困難。

李力綱指出,新政策生效日期已經距離實施禁進口及售賣另類煙的政策4年,相信市民的另類煙存貨,如電子煙煙彈應已耗盡。(黃浩謙攝)